廣東省煙草專賣局、深圳市煙草專賣局分別發布了《2023年上半年廣東省電子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方案》、《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電子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方案》。
由于方案內容相同,以下只列舉深圳市煙草專賣局通告。以下為通告全文:
深圳市煙草專賣局
關于發布《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電子煙產品
質量監督抽查方案》的通告
根據《電子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深圳市煙草專賣局組織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電子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方案》,現予以發布。
深圳市煙草專賣局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電子煙產品
質量監督抽查方案
1.抽樣方法
以隨機抽樣的方式抽取同批次每規格74個煙具及適配煙彈,以及至少80克霧化物。均勻分成兩份,一份標識為檢驗樣品,一份標識為備用樣品。檢驗樣品送(寄)至承擔檢驗任務的檢驗檢測機構。備用樣品暫存于承擔抽樣任務的檢驗檢測機構并根據抽查工作需要使用。抽樣單見附錄1。
2.檢驗依據
3.判定規則
3.1依據標準
GB 41700電子煙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標準要求,判定被抽查產品抽查項目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不符合標準要求,判定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4.附則
本方案適用于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電子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