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初,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經偵部門接到浙江警方通報,稱哈爾濱籍男子陳華玉通過微信向浙江的劉先生賣了兩批香煙。據警方調查,陳華玉并沒有獲得任何煙草售賣的許可證。1月26日,偵查員敲開陳華玉家的門,當得知自己已經被浙江警方通緝后,陳華玉嚇得幾乎癱在地上。這位29歲的小伙兒從沒想過自己賣煙竟成了通緝犯。面對證據,陳華玉承認,他通過關系,低價購買了正品香煙,并以低于市場價10%—15%的價格在微信朋友圈內售賣。從2014年5月至11月,陳華玉分兩批向浙江的劉先生賣了總價值6萬余元的香煙。但他沒想到,自己竟然因此涉嫌觸犯非法經營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了解,目前,哈爾濱市警方經偵部門已經完成同全國各地警方經偵部門聯網,成立全國經偵跨區域協作平臺。如果涉嫌網絡經營違法犯罪行為,即便涉及售賣地在異地,也會在兩地警方合作下很快落網。
提醒:
開“微店”有規矩:
1.未獲得特許經營資格,在朋友圈售賣國家限制銷售的商品,例如煙酒、黃金飾品、食鹽等達到一定金額,將因涉嫌非法經營觸犯法律。
2.售賣所謂A貨仿冒名牌包、衣服等商品,達到一定金額也將涉嫌侵犯知識產權受到法律懲罰。
3.海外代購商品回國銷售,有可能因逃稅涉嫌走私而違法。
微店購物有風險:
1.省工商部門:維權困難。微店大部分沒有獲得經營許可證,買家在微店買東西,往往拿不到正規發票,購物憑證和信譽卡等,出現糾紛很難維權。
2.警方:買便宜貨留神買到盜搶贓物,財物兩空。警方提示,在微信朋友圈中,低價售賣二手手機、金銀飾品、汽車、彩票等,一定要索要發票等正規手續。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