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紅網報道 煙草站不收,原本只能銷毀的劣質煙葉,在湖南桂陽男子李某眼里卻成了“商機”。他低價收購劣質煙葉,再倒賣給他人,從中賺取差價。12月9日,李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2015年9月,李某找到尹某、歐陽某(均另案處理),稱找到了一個賺錢的好商機,通過低價收購煙農賣不掉的煙葉,倒賣出去,從中賺取差價。三人一拍即合,李某負責聯系買家,尹某、歐陽某負責收購煙葉。簡單分工后,三人便開始了“創業”。9月至10月,尹某、歐陽某二人在桂陽縣流峰鎮南塘村等地方的煙農手里,以每斤1.6元左右的價格,收購了煙草站不收的劣質煙葉19980斤。李某聯系上廣東省韶關市始興縣馬市鎮的鄒某,將這批煙葉先后分三次,以每斤3元左右的價格賣給鄒某,共賣得6.1萬元。12月,因群眾舉報,李某被查獲。
桂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稱,《煙草專賣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第三十八條規定,倒賣煙草專賣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法律法規,非法倒賣煙葉,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