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福建省煙草專賣局網站報道 5月6日,福建南安市局從公安部門獲悉,2014.5.5非法經營煙絲案的犯罪嫌疑人吳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14年年初,南安人吳某與一名叫“老鄭”的人約定,幫助其尋找存放煙葉、煙絲的地點并負責轉運,事后由老鄭支付報酬。同年5月5日,吳某雇傭鄭某、林某(均已判刑)駕駛小貨車從溪美街道宣化村一碎石場內,將老鄭從云南運載來的一批煙葉、煙絲轉運至溪美街道大埔村一座舊石頭房里存放,運載期間,被正在巡邏的大埔村村干部發現并報警。南安市煙草局執法人員隨后在該房子及車上查獲煙葉135袋(6.47噸),煙絲100袋(2.01噸),案值434982.1元。
2014年6月3日,南安市煙草局執法人員在大埔村一在建平房內查獲煙絲120袋(2478公斤),價值170461.62元。經公安機關調查,該批煙絲也系吳某轉運存放。2015年9月,吳某在石獅被抓獲,2016年1月被逮捕。
法院審理認為,吳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法律法規,未經許可伙同他人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涉案金額605443.72元,情節特別嚴重,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吳某受召集幫忙運輸、儲存煙草專賣品,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萬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