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荊楚網報道 2016年兩會期間,《慈善法》草案進入審議環節。針對煙草企業是否應該從事捐贈、贊助慈善等活動,眾說紛紜。有的代表、委員認為,煙草企業參與這類慈善活動,本身就是為宣傳,應該從法律上予以禁止。
的確,吸煙對健康的危害不言而喻,很容易引起喉頭炎、氣管炎,肺氣腫等咳嗽病,甚至增加患癌風險。多年前,我國就已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公約規定,締約方應廣泛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我們固然應該遵守約定,但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捐贈并不意味著就一定會做廣告、促銷和贊助來對自身進行宣傳營銷。
事實上,煙草企業進行捐贈,同樣是對我國慈善事業的鼓勵和支持,對煙草企業捐贈“一禁了之”實在沒有必要。如果強制通過立法來禁止煙企進行捐贈,未必是一個正確的決定。我們真正要做的,是分清“慈善”和“宣傳”的界限。對于那些不求回報,捐贈行為愿意不冠名、不傳播、不宣傳的煙草企業,我們理應尊重其慈善之心。
就目前來看,我國的慈善事業并不景氣,公眾捐贈的數額遠遠達不到需求量。為慈善立法,其最終目的就是通過法治方式讓慈善事業步入良性發展軌道,從而募集更多的善款來幫助更多的人。其實,慈善法反對的是煙草企業假借慈善之名進行的宣傳和營銷,而并非慈善行為本身。
筆者認為,煙草企業本身也是合法的市場主體,只要這些企業不帶著功利心去做慈善,我們就沒有必要拒絕。穩妥起見,慈善機構也可以事先與煙企約法三章,要求其不得在慈善活動中有任何形式的宣傳營銷行為,否則慈善機構有權拒絕其捐款。
此外,我們還可以探索其他的路徑與方式,使煙草企業的收入以更合理的形式用于社會公益事業。比如,政府可以提高征收煙草稅,再把錢拿來用于公益慈善活動。如此一來,捐贈就能避免成為煙草企業的無形廣告,其收入亦能真正促進公益慈善事業的發展。
總之,煙企捐贈不必“一禁了之”,只要其方法等當,方式合理,不借慈善之機進行宣傳盈利,慈善的大門便可以為其打開。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