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城市商報》報道 2016年10月13日,販賣假煙千余條的被告人魏某被江蘇蘇州姑蘇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2016年4月,某物流公司接到一單奇怪的快遞,發貨人只有名字,沒有地址和聯系方式;收貨人雖然有地址和聯系方式,但電話不通,地址也是錯的。送不出去也沒地方退,這一包寫著“螺母”的物流成了“死件”。拆包一查,發現貨物并非是“螺母”,而是300條“中華”香煙。
煙草局和公安機關很快介入調查,發現這300條“中華”都是假煙,而上面的收貨人“葉勇”,也很快落網,實際上是魏某用的假名。魏某是江西人,以前在老家做生意失敗,便和妻子一起來到蘇州,想在這里找個發財的門路。去年,魏某收到一條短信:“批發高仿香煙,量大從優!”魏某試著聯系對方,了解到所謂的高仿香煙就是假煙,一般60-65元一條,大多是“軟硬中華”或者“蘇煙”等比較高檔的卷煙,而這些煙真正的售價在450-700多元不等。魏某覺得這是個“好生意”,便干了起來。從2015年3月至11月期間,魏某先后賣了10條假煙拿到1500多元。2016年4月,正當魏某分兩次從廣東進了4900余元“貨”準備大干一場的時候,卻被警方一舉抓獲,在其租用的倉庫內,分別查獲“軟中華”370余條,“硬中華”470余條,其他“蘇煙”、“白沙”等100多條。共計1012.9條。最終,法院認定,魏某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已經構成非法經營罪。于是判決魏某獲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法官說法:姑蘇法院刑二庭副庭長劉瑋表示,本案在定罪量刑上,存在一定爭議。此案涉及多個罪名,魏某沒有獲得許可就銷售卷煙,違反煙草專賣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他賣的卷煙全是假冒偽劣產品,又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同時還可能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法院最終考慮魏某實際犯罪情節并參考《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侵犯知識產權罪、非法經營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