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正義網報道 無業男子易某某明知是卷煙制假窩點,為獲取每月5000元的工資,竟鋌而走險,受雇放哨二十余天,結果人財兩失。近日,江西省尋烏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被告人易某某提起公訴。
經查明,2015年9月底,同案人候某某、張某某、姚某某、等人在尋烏縣某某鎮某某村同案人候某某的自留山上修建卷煙制假窩點,被告人易某某受同案人張某某雇請為卷煙制假窩點修建廠房及放哨,約定每月工資5000元。2015年9月底至2015年10月22日間,該卷煙制假窩點在未辦理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生產百年龍鳳、云煙、白沙、紅塔山、紅河、玉溪等品牌偽劣卷煙,被告人易某某每天在進該卷煙制假窩點路口負責放哨。
2015年10月23日凌晨5時許,尋烏縣公安局民警會同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當場查獲百年龍鳳、云煙等煙支116.2萬支、煙絲10000公斤、濾嘴棒85.2萬支、煙用水松紙650公斤、卷煙盤紙600公斤、制售假煙機設備2臺及運輸車輛。案發后,被告人易某某被公安機關民警抓獲歸案。經鑒定,涉案卷煙價值人民幣690576.6元,涉案煙絲(煙葉)價值人民幣738000元,涉案煙草專用機械價值人民幣120萬元。
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易某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明知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卷煙等煙草專賣品,而參與實施放哨行為,生產、銷售偽劣卷煙等煙草專賣品價值人民幣142.85766萬元,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鑒于被告人易某某有從犯情節,應當減輕處罰,有未遂情節,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綜上,以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易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1萬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