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煙草在線據桂林生活網報道 核心提示:在沒有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毛某等人開廠進行生產煙絲等業務,涉案金額200多萬元。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年不等,并處罰金兩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span>
沒有辦證 租個場地就敢開廠
非法生產加工煙草專賣品的團伙被判刑
在沒有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毛某等人開廠進行生產煙絲等業務,涉案金額200多萬元。據悉,這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近年來最大的一宗涉煙草案件,為公安部與國家煙草專賣局聯合督辦的重大案件。近日,象山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2015年8月,毛某與目前還在逃的方某、“阿佳”找到左某,讓左某幫忙找個廠房,稱想要加工點東西來賺錢。左某找到了象山區萬福路奶牛場的廠房。當年10月1日,毛某等人與廠房所有人王某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只不過,他們并沒有用真實姓名簽約,而是用了“戚如意”的假名,而且每月兩萬八千元的租金也遠高于合同上寫的租金。
之后,毛某等人就在廠房內安裝設備,用來非法生產、加工煙絲,還讓王某也入股。
這幾人的分工明確。方某負責原材料進出、運輸、財務等事務,生產場地是方某提供,左某則按月抽取場地租金中的8000元作為介紹費,并在之后負責監督管理巡邏人員。此外,張某從外地招聘工人來桂林工作。
從2015年10月1日簽訂場地租賃合同到11月18日被警方查獲,這家“煙廠”開工生產了3次,警方現場繳獲煙絲10090公斤,煙葉20515公斤。
經桂林市煙草專賣局證實,“煙廠”沒有辦理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涉案人也沒有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根據毛某幾人的交代,除了現場繳獲的生產設備和煙絲、煙葉外,已銷售煙絲金額為人民幣69萬元。經桂林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所繳獲的煙絲價值人民幣679864.20元,煙葉價值人民幣921533.80元。
象山法院經審理認為,毛某、王某、張某、左某等人以非法牟利為目的,非法生產、加工煙草專賣品,已銷售金額達人民幣69萬元,尚未銷售的偽劣煙絲、煙葉貨值金額達人民幣1601398元,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年不等,并處罰金兩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