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陽市襄州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1·30”非法經營案主犯陳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查獲卷煙予以追繳。
今年1月30日,襄陽市煙草專賣局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執法人員將犯罪嫌疑人陳某駕駛的涉案車輛截獲,當場查獲“芙蓉王”(硬)、“黃鶴樓”(硬1916)、“黃鶴樓”(硬珍品)等品規卷煙1314條,案值32萬余元。
2018年11月以來,襄陽市局稽查人員根據舉報線索,歷時兩個多月,輾轉河南、湖北多地摸排經營,對涉案人員、車輛進行嚴密監控,多次組織召開案情分析會,最終使該案成功收網。該案的成功辦結和依法判決,有效震懾了涉煙違法犯罪分子,維護了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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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