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難得的中秋、國慶同日,所以很多人都會選擇在“雙節”期間辦喜事。對于我們零售戶來說,抓住這一熱點商機,非常重要。而零售戶都希望自己的商品賣得越多越好!但是,對于卷煙這樣的特殊商品來說,可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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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就有一位零售戶
遇到了這樣的疑問~
案例:
零售戶陳先生在市區一個居民小區附近開了一家煙酒商店,并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前幾天,稽查員小李、小王去他店里走訪檢查時,剛好碰見有消費者因為辦婚禮在他店里購買了50條卷煙,結果陳先生被煙草部門查處并罰款。
陳先生不明白,自己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賣的也都是從當地煙草公司購進的卷煙,怎么會違法呢?
劃重點:
根據《煙草專賣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一次銷售卷煙、雪茄煙50條以上的,視為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從事煙草制品批發業務。
另外,第五十四條規定: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或者停止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批發的煙草制品價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
雖然陳先生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但是沒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不能一次性銷售卷煙、雪茄煙50條以上(含50條),陳先生一次性銷售卷煙50條,構成無證批發煙草制品的違法行為,煙草部門對他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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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案例可見,“50”條是煙草專賣法律法規中的“分水嶺”!
所以,廣大零售戶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要一次性零售卷煙超過50條,否則可能面臨被沒收違規銷售的違法所得、罰款的處罰,如果一年內有兩次這樣的行為更會被取消經營資格,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難道,想要多賣卷煙就沒辦法了嗎?
當然不是!
零售戶可以分2次賣給顧客,比如顧客想要買75條,可以先賣給顧客40條,然后再賣給顧客35條,分兩次來銷售,這樣就不算違法了……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