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浙江消息 近日,浙江省煙草專賣局修訂出臺《浙江省煙草專賣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規定》及執行標準,對全省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細化。
《規定》結合近年來行政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和專賣執法工作實際,在逐條審議征集的256條意見的基礎上,對原自由裁量權規定進行了11處修改和24處調整。其中,明確自由裁量事項22類、細化裁量階次72項,規定不具自由裁量事項3類19種情形,并對從重、從輕、減輕以及不予處罰情形進行合理的細化。
同時,《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案件集體討論、裁量說理、監督評查和過錯問責等機制,確保自由裁量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規定》的修訂出臺,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浙江省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的制度框架,更好地適應了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法治建設的新要求,為全面深入推進法治浙煙建設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