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浙江省煙草專賣局網站報道 為發揮巡視監督的利劍作用,進一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根據中央和國家局的有關要求,總結浙江省系統第二輪巡視工作經驗,近日,浙江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修訂出臺了《巡視工作管理規定》。
《規定》分總則、機構和人員、巡視范圍和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被巡視單位配合工作、紀律與責任、附則等共8章46條,明確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視辦、巡視組等機構的人員組成和職責;圍繞“四個著力”及該省局黨組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要求對各直屬單位黨組領導班子、投資控股公司和進出口公司經營班子及成員,和所屬的縣局(分公司)、控股(子、分)公司領導班子(經營班子)及其成員巡視全覆蓋。同時,《規定》列舉了巡視組開展工作的聽取專題匯報;個別談話;受理反映屬于巡視范圍的領導干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列席被巡視單位有關會議;進行民主測評和問卷調查;專項檢查等14種方式和具體權限,并對巡視工作程序進行了規范,按照巡視準備、巡視了解、巡視反饋、線索移交、成果應用等不同階段,明確了時間節點、程序要求和被巡視單位的配合工作。
浙江省局(公司)將以《規定》出臺為契機,敦促各單位落實責任、強化巡視整改,并做好第二輪巡視的總結工作。下一階段,通過巡視整改“回頭看”和探索市局(公司)對縣局(分公司)的巡察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巡視成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引向深入。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