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瀘州消息 近日,四川瀘州合江縣人民法院對江陽區煙草專賣局2015年查獲的“9.1”無證運輸煙葉案件公開審理,隨著法庭對涉案人員曾某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三年的當庭宣判,“9.1”無證運輸煙葉案成功結案。
2015年9月1日,四川瀘州江陽區煙草專賣局接到群眾舉報后,及時與公安機關組成聯合辦案小組,經過幾天的蹲守后,在成自瀘赤高速公路瀘州收費站查獲曾某駕駛牌號為川E34XXX的貨車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運輸煙草專賣品的違法行為,當場查獲煙葉380擔,共計19噸,案值687040元,因案值較大,案情復雜,該起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調查,9月8日,曾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在調查終結后,該起案件因屬地管轄,移交合江縣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
2016年3月7日,合江縣人民檢察院指控曾某犯非法經營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訴。4月21日,合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曾某違反國家規定,在明知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的情況下,幫助他人運輸煙葉的行為,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作出判決:曾某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一萬元。對公安機關扣押在案的的涉案煙葉380擔予以沒收,對曾某違法所得人民幣五千元予以追繳并上交國庫。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