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株洲晚報》報道 近來,株洲市火車站出現了這樣一群人,他們日復一日、月復一月,或使用背包、或使用行李箱、或使用小推車,從四川、湖北、江西等省市以及省內部分地區攜帶卷煙進入株洲,進行違法銷售,以牟取利益,被煙草專賣稽查人員稱為“背包客”。“這類人群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國家稅收利益,對株洲地區卷煙零售市場造成較大沖擊,甚至有的還伴有夾帶假煙的現象。”2014年以來,市煙草專賣局通過多項舉措,重拳治理“背包客”現象。
【現象】
鉆法律空子
“背包客”異地倒賣卷煙,賺取差價
2013年底,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調整異地攜帶卷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煙法〔2013〕434號),將個人異地攜帶卷煙數量提高到每人次1萬支(50條)。
這一規定意味著,個人從一個地方攜帶50條以下的香煙去往異地,不需要開具準運證明,“背包客”們由此開始鉆法律空子四處倒買倒賣卷煙。
他們在異地購進當地部分品類的卷煙,乘坐火車攜帶到株洲,將卷煙賣給株洲本地零售戶,賺取一定差價。“同一種煙因為消費習慣不同,在本地和異地之間形成市場價差,讓‘背包客’有利可圖。”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工作人員介紹,“這種倒賣香煙的行為,即便在50條以下,也屬于無證經營,是違法的。”
據煙草工作人員調查,一名“背包客”單次攜帶卷煙的利潤在100元左右,有時候“背包客”在把卷煙背到株洲來的同時,也會順帶將一部分卷煙帶回,能達到150元/天。
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通過對2013年以來查處的“背包客”事件分析了解到:他們絕大多數是從四川、湖北、江西等省市以及省內部分地區乘坐火車往返于株洲從事卷煙販售活動,流動區間相對固定,個別“背包客”已形成團伙。
【危害】
擾亂本地市場秩序,偷逃國家稅收
部分假煙趁機“混”入
近年來,隨著株洲經濟水平逐步提高,本地暢銷煙的價格較為堅挺,前往株洲的“背包客”也在不斷增加。
據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工作人員介紹,2015年9月份,僅是搭乘上海開往南寧的K1557次列車上,從江西攜帶卷煙到株洲銷售牟利的就有10多人。以45條/人的攜帶數量計算平均攜帶量,這一趟車上一天就有約500條卷煙,一年累積量可達18萬多條,這種“積少成多”的現象不但對卷煙市場秩序造成了重大沖擊,也在不斷蠶食著國家稅收。
不僅如此,“背包客”攜帶的卷煙進入株洲市后往往利用市場價差進行銷售牟利。零售戶以較低的價格購進后,對香煙再次售出,這對卷煙市場價格的穩定造成了一定沖擊。
更有甚者,部分“背包客”在“異地買煙——株洲售煙”的過程中,還夾帶假煙。“可能50條里面夾帶一兩條假煙,有些零售戶收購這些煙時就沒有覺察,導致假煙流入市場,造成零售戶和消費者雙方面的損失。”一位工作人員介紹。
【整治】
多管齊下
治理“背包客”現象
近兩年,市煙草專賣局加大了對“背包客”行為的治理力度。
市煙草專賣局通過加強與鐵路部門、車站派出所的協作,充分發揮鐵路工作人員、車站派出所干警熟悉重點車次、重點人員的優勢,對“背包客”行為進行監管。一方面,煙草稽查人員開展24小時錯時巡查,重點在凌晨開往株洲的列車班次停靠時間點加大檢查力度,并積極拓展線索來源,廣撒情報網,從零售戶、鐵路職工那里收集“背包客”違法售煙的證據。另一方面建立“背包客”的信息管理檔案,有針對性地治理,對屢教不改的“背包客”依法從重處理。
2014年以來,株洲市局共查處涉及“背包客”的無證運輸案件55起,占查獲的無證運輸案件總量的26.2%,涉案金額66萬元,占總案值的8.9%。2015年9月,株洲市局開展了治理背包客專項整治行動,現場檢查疑似背包客200余人次,查處涉及背包客的涉煙違法案件21起,其中無證運輸案件3起,非法渠道進貨案件18起,涉案金額共計18.58萬元。
【提醒】
零售戶私自“接貨”屬違法
主管部門可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不僅是“背包客”異地攜帶、銷售卷煙違法,零售戶從除本地煙草公司以外的地方進貨,也屬于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規定,未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2015年9月,蘆淞區徐家橋附近一位零售戶,就因從“背包客”那里違法進貨,被市煙草專賣局給予停業30日整頓的行政處罰。
“如果零售戶一年內被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將被取消煙草零售許可證。”市煙草專賣局專賣稽查支隊工作人員說,“零售戶不‘接貨’,‘背包客’現象才能得到遏制。”目前,市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通過加強市場檢查,對重點地段、重點經營戶進行重點監管,已建立起了市場巡查常態機制,并在逐步的完善中。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