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報道 日前,浙江省煙草專賣局(公司)下發了《浙江煙草卷煙零售客戶“1+1”分類評價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要堅持客觀公正、動態管理、平穩過渡的原則推進分類評價,通過建立以客戶分類為主、客戶評價為輔的“1+1”分類評價辦法,客觀系統地評價客戶經營能力,建立健全市場導向的卷煙供應機制。
《意見》明確了客戶分類要求,要打破業態限制,原則上所有業態零售客戶按照同一標準統一分類;要明確分類維度,將卷煙購進金額、銷量或其他反映客戶經營能力的指標作為客戶分類的第一、第二維度;要明確分類周期,可根據實際自行設置分類周期,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要確定新客戶類別,根據類別影響因素進行數據分析,設定新入網客戶初始類別;要明確客戶類別動態調整機制,可根據實際情況,如季節性需求、新城區建設等,建立客戶類別動態調整機制。
《意見》明確了客戶評價要求,適用對象為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入網時間在6個月以上,且繼續處于正常經營狀態的零售客戶;指標體系包括品牌培育、終端建設、批零合作、規范經營四項一級指標,二級指標權重、指標說明和評分標準由各地市公司自行制定。
《意見》要求,各單位要制定辦法,優化完善現有客戶分類評價管理辦法;要宣傳培訓,組織業務條線相關人員、零售客戶學習宣傳新客戶分類評價辦法;要組織實施,統籌兼顧、深入探討,模擬測試、穩步過渡,實時跟蹤、確保規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