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江西大余縣卷煙零售戶胡老板問:
“我開店經營卷煙多年,2015年1月份因我女兒生孩子,我去了福建照顧孩子,因此到當地煙草專賣局辦理了停業一年的手續,但是2016年4月份我回來大余縣準備繼續經營卷煙時卻被告知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被注銷。為什么我沒申請歇業卻注銷了我的許可證?”
大余縣煙草專賣局證件管理員答: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七日內向發證機關提出停業申請,停業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停業期滿或者提前恢復營業的,持證人應當向發證機關提出恢復營業的申請。”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與辦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停業經營業務一年以上不辦理停業手續,或辦理了停業手續、停業期屆滿后未申請恢復營業的,經發證機關公告3個月后未申請歇業或申請恢復營業的,應當依職權注銷持證人的煙草專賣許可證”。
胡老板前來辦理停業手續時,證件管理員已告知胡老板停業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停業期屆滿要來煙草專賣局辦理恢復營業的手續。因為胡老板停業期屆滿沒有申請恢復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大余縣煙草專賣局經公告了三個月后,胡老板依然沒有前來辦理恢復營業的手續,大余縣煙草專賣局依法對其的許可證進行了注銷。
溫馨提醒:廣大客戶要在停業期屆滿及時辦理恢復營業的手續。胡老板如果還要繼續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要提供相關資料到煙草專賣局辦理新辦申請,在符合法定辦證條件的情況下,會在受理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為您辦好煙草專賣許可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