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在一家賣白酒的店鋪買酒已有近兩個月時間,之所以選擇這個店鋪買酒,是聽妻從別人口中得知這家店鋪的白酒好,于是便買了五斤,八元一斤共四十元。雖只是中低檔的白酒,但五十八度,泡點如今降至“蘿卜價”的瑪卡也算可以了。
之后,每周從其店中買二斤續上,老板顯得很慷慨,二斤只收十五元,搞得我心里熱乎乎的。其實酒并未喝出有什么好,但老板的實在卻很能打動我。妻是不喝酒的,但每次買新酒的時候,妻總愿意嘗一口,品評一番,而在這家店鋪買的酒,妻卻說不如原先買的口感好,我還對妻說:“雖然口感不如原先的好,但看老板的人還行,估計酒也不會壞。”人就是這樣,有時候買東西是看人的,賣家真誠實在,在東西相同的情況下,總愿意選擇這樣的賣家,這大概也算作愛屋及烏的一種吧。
不過,這次買酒卻讓我心里感到很不舒服。由于上周有事未買,這周便買了四斤。給了老板五十元,老板很自然的找了十八元。我還與老板開玩笑:“每次買二斤的時候,都是十五元,怎么買四斤反而要付三十二元了呢?”老板一臉的不高興,駁斥我說:“平時買二斤,只收十五元,是懶得找零的緣故?!蓖瑫r,還抱怨說:“如果都這么買酒,就有點不講究了。”
聽到老板的抱怨后,我勃然大怒,明確告訴老板:“其一,我是顧客,即使與你討價還價也是正常的行為;其二,你一直按二斤十五元的價格賣,四斤反而要收三十二元,違反了消費者的心理預期;其三,賣酒的很多,非你一家,你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卻要抱怨消費者,這就是對消費者的不尊重。哪個消費者會到一家讓自己心里犯堵的地方消費。”
也許老板確有一肚子委屈,但近兩個月來,其無意間的降價誤導,卻給了我心理暗示,如再恢復原價收費,我就會認為是在漲價。這讓我想起在法庫走訪市場時,一位店主的抱怨,她講:“為了走量和回籠資金,很長時間給消費者的價格都是略低于零售指導價的,有時候就是白忙活。在消費者習慣于低價購煙時,再想調回原來的價格,消費者已不認同了。甚至講:你要不是這個價格賣,犯得上多走幾步路跑你這里買呀!”
這沒辦法,你已經給消費者造成心理價格引導,如果繼續往下降,那無所謂,但如果要想恢復原價,勢必讓消費者產生抵觸情緒,這不但對零售商自己是一種傷害,對產品提供商是一種傷害,甚至對消費者也是一種傷害。這種傷害是來自于內心的,當然也是很難彌補的。
明降也好,暗降也好,可能在一時會起到招攬消費者的目的,但實則不然,這種做法從長遠講是得不償失的。家附近有一家超市,門上赫然打出“人民大會堂”香煙零售12.5元的促銷價,我想這個店主一定是在抱著犧牲銷售還好的“人民大會堂”硬包香煙前提下,去招攬消費者購買其店中的其他貨品。但這家超市再想恢復到13元的零售價格,卻不再可能了,如果那樣做,會失去更多的消費者。好在超市不是賣單一貨品的地方,要是單一貨品銷售商這樣做,那肯定是危險的。所以,請別輕易降價,后果很嚴重。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