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諸城消息 2011年春,山東諸城市局的一名市管員在對市場進行分析時,發現轄區內一最小市場的卷煙銷量連續幾個月都呈下降趨勢。市場的波動引起了這名市管員的注意,就對該最小市場進行了細致分析,發現該最小市場內李某的商店連續幾個月低檔卷煙進貨越來越少,存在異常。于是,該市管員對這個最小市場的部分卷煙消費者進行了調查。調查中了解到,一名消費者從李某的商店內購買過大前門煙,吸味不好,懷疑是假煙。獲得信息的市管員經過分析后認為,李某存在銷售假煙的行為,便及時向稽查大隊進行了反饋。
諸城市局組織人員經過明查暗訪,掌握了李某涉嫌銷售假煙的證據,并鎖定了為李某提供假煙的上線。
4月12日,根據已有的證據,調查人員對李某的商店進行了突擊檢查,查獲了部分假大前門牌卷煙。
當事人李某供認,其多次從一個建筑公司的女包工頭石某某處購進過假煙。
根據掌握的證據,諸城市局請求公安部門提前介入此案調查,依法對石某某進行傳喚詢問,石某某承認自己銷售假煙不對,但對其他事情閉口不答。辦案人員深知對石某某的調查是案件進展的關鍵所在,一方面,收集石某某進貨信息;另一方面,對石某某的賬冊、相關電話進行查證。
經過調查取證,石某某在事實證據面前,承認銷售的假煙是由一建筑公司的保管員劉某提供的,劉某共銷售給她假煙1500余條。
為不讓假煙繼續流入市場,專案組采分組繼續展開調查,調查涉案人員送貨規律,摸排假煙存儲庫房位置。
4月13日,專案組組織人員對劉某存放假煙的倉庫依法進行查處,查獲假大前門6.37萬支、假紅梅5.2萬支,價值1.22萬元,并將李某某抓獲。
劉某交代了為其送貨的隋某某。
當天,專案組即將隋某某抓獲,據隋某某交代:2010年10月,同學邵某找到隋某某,讓他在農村僻靜之處尋租庫房存放卷煙。隋某某明知違法,但由于貪圖高額租金就租用了其親戚養殖場內的幾間房子。2011年1月,邵某用電話聯系隋某某到高速路口去接貨,隋某某接到后就存放在親戚的養殖場內……邵某聯系好客戶后,把客戶需要卷煙的數量通知隋某某,讓其用面包車分發送貨。
由此可以確定,隋某某只是負責租用庫房、接貨和送貨,真正的“幕后主使”是邵某。
之后,辦案人員將邵某抓獲,并在其庫房查獲假大前門、假紅梅、假哈德門45.6萬支,價值4.34萬元。有證據表明,邵某以“普天同慶”的網名先后從一個網名叫“習慣有你”的河北煙販處購進過三次假煙,并通過銀行結算貨款。
隨后,專案組對邵某的“QQ”聊天記錄、資金往來賬戶、通訊話單等進行梳理、排查,并先后兩次赴河北省調查,最后查清網名為“習慣有你”的煙販是河北滄州人——張某某。
6月13日,專案組赴河北滄州市將張某某抓獲。之后,專案組又多次輾轉河北、山東等地,繼續對案件下線進行追查,調查涉案人員,查實張某某非法銷售假煙價值151萬元。該案涉案人員15人,其中4人被批準逮捕。
2012年1月13日,該案主犯張某某、邵某被諸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其余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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