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沭陽消息 近日,江蘇沭陽縣人民法院對沭陽縣局查獲的“12.29”非法經營案作出判決,判處當事人朱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11年12月29日,沭陽縣局根據(jù)群眾舉報,在公安部門的配合下,在京滬高速公路沭陽段截獲一輛黑色商務轎車,查獲中華(軟)、中華(硬)、玉溪(軟)3個品種的違法運輸卷煙,共計1762條,案值106萬余元,犯罪嫌疑人朱某被當場抓獲。沭陽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認為被告朱某構成非法經營罪,遂于近日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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