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樂山消息 近日,經四川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檢察院公訴,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11.10”銷售假冒偽劣卷煙案,當庭宣判,被告人王XX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對被告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繳,假冒偽劣卷煙予以沒收。
“11.10”案是沙灣建區以來第一例因涉及卷煙犯罪而獲實刑的案件。此案在查獲到宣判的過程中,調查取證順利,偵破報批迅速,一直得到了公安、檢察院等司法機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此案的判決,鏟除了一個長期銷售假冒偽劣卷煙的毒瘤,強烈震懾了涉煙違法犯罪行為,標志著沙灣區局在卷煙打假追刑工作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彰顯了沙灣區局無畏的打私、打假和全力維護市場穩定的信心和決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