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姜堰消息 日前,江蘇姜堰市人民法院對今年發生的“1.12”非法經營卷煙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并作出了終審判決,5名涉案人員分別處以有期徒刑5年-1年9個月并處罰金。
元月12日上午10時,姜堰市煙草專賣局接到群眾舉報,一輛裝有大量卷煙、車號為魯KO×××的卡車,將于當日由寧靖鹽高速運入姜堰市內。接警后,該局立即啟動卷煙打假打私預案,聯合公安部門進行布控。當日21時30分,該局執法人員在警方的大力協作下,在寧靖鹽高速某服務區內將該車截獲,當場從車內查獲經偽裝運輸的中華(軟、硬)、南京(紅)、南京(九五)等4個品牌卷煙計1652條,案值71.9萬元。
發案后,姜堰市煙草專賣局按照“端窩點、斷源頭、破網絡、抓主犯”的工作思路,緊密協調相關執法部門苦心經營案件,經過長達半年多之久的追蹤求源,終于查明涉案人員的主要犯罪事實:自2011年12月底至2012年1月中旬,山東籍宋某、梁某伙同姜堰籍管某(女)、薛某、周某未經煙草專賣部門許可,先后5次從山東非法買賣、運輸卷煙或明知同案人非法販賣卷煙仍幫助運輸卷煙到姜堰,總價值計人民幣2590115元。
經法庭審理判決:被告人宋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四千元;被告人管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七千元;被告人梁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被告人薛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被告人周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至此,“1.12”非法經營卷煙網絡案件涉案人員全部都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