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睢寧消息 日前,江蘇睢寧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張某某非法經營卷煙一案,被告人張某某犯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
張某某以牟取利潤為目的,在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煙草準運證》的情況下,于2012年5月13日從河南省鄭州市收購品牌卷煙計3150條,5月14日在運輸過程中被睢寧縣煙草專賣局查獲,案值45萬元。
由于“5.14”案件情況復雜,經營此案難度較大,時間緊迫,經過睢寧縣煙草專賣局后期配合公安,先后八次趕往河南、南通、河北邯鄲,南京等地作進一步取證工作,查證張某某多次無證運輸卷煙,累計金額高達120余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違反了煙草專賣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情節特別嚴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