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長沙晚報》報道 城區、鄉鎮的煙草制品零售點各設置多少才算合理?哪些地方不適宜售賣卷煙?12月2日,湖南長沙市煙草專賣局舉行《長沙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聽證會,圍繞該《辦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公開征求卷煙零售戶、消費者和相關方面的意見。
14名出席聽證會的代表均對該《辦法》的施行表示贊同,但對其中部分條款提出了修改意見。聽證會后,市煙草專賣局將對該草案進行進一步修訂并向社會公布。《辦法》有望2013年年初正式施行。
據悉,目前長沙煙草零售市場是按照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長沙市卷煙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來進行管理,但隨著城市的發展,原有規劃已無法適應新形勢的需求。此次出臺的《辦法》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設置零售點:
經營場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適宜經營煙草制品的,如經營農藥、化工、油漆、煙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加油站等。但經上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達到安全條件的不受本項限制;無固定經營場所(包括流動攤點、電話亭、報刊亭、臨時建筑、違章建筑等),或經營場所與經營者住所沒有相對獨立(包括以居民樓陽臺、窗口、地下室、儲藏室等作為經營場所;中小學校、幼兒園、少年或兒童活動中心(站、點)內部及距離其門口中央50米半徑范圍內;利用自動售貨機(柜)、信息網絡銷售商品的。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