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上虞消息 近日,浙江上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對“2012?6?26”涉煙網絡案件的4名案犯依法作出了判決,其中倪某、許某等2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胡某被判處有期徒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近年來,該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市場檢查和處理舉報投訴過程中,發現有一幫江蘇籍人利用卷煙回收店為幌子,在百官城區、開發區等地從事假煙調包、銷售活動,嚴重擾亂了當地卷煙市場的正常秩序,坑害了廣大群眾和消費者的利益,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該局對此高度重視,及時與公安經偵部門聯系,抓緊開展案件經營工作,于2012年6月26日兵分六路奔赴百官城區、開發區、紹興等目標地點實施收網行動,成功抓獲了倪某、許某等4人。
經案件審理查明,倪某、許某等人從2000年開始就從事假煙銷售、調包犯罪活動,該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采用卷煙調包的手段,以假換真、以次充好,再將換取的真煙低價銷售給上虞、余姚、慈溪及紹興等地的卷煙零售戶,非法經營額累計達200多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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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