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余干消息 近日,江西余干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罰金三萬元。
2012年9月13日,余干縣局聯合縣公安局在李某的車內扣押“南京”牌號卷煙1120條,隨后又在其住所扣押“南京”、“茶花”、“紅梅”、“利群”、“大前門”等牌號卷煙總共5075條。經省局鑒定均為真品,價值為337968元。2013年1月16日,被告人李某到檢察院投案。經進一步調查取證,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該案的判決,對該縣卷煙市場的專賣管理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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