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南昌消息 近日,江西南昌市局制定《車輛配備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大車輛管理力度。
一是加強對車輛的使用管理。規定一般公務用車及生產經營管理車輛的調度一律實行派車單制。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變更行車目的地,均視為(擅)私自出車。各縣、區局(分公司)除安義縣、進賢縣的異地交流干部,可每周由本單位安排一輛公務車接送一次,其他人員一律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不準私自開車回家。所有車輛實行定點停放制度。工作日每日18:30之前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
二是加大處罰力度。對違反規定擅(私)自出車或未違規定停放車輛的,一經查實,扣罰該駕駛員當月一定金額的崗位工資,并取消其當年評選優秀員工資格。違規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或私自開車回家的,一經查實扣罰駕駛員及用車人當月一定金額的崗位工資,違反二次以上(含二次)的,對駕駛員進行待崗處理,用車人一律先停職處理。雙休日、節假日未經市局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且未備案的車輛,擅自派遣、外借,扣罰當事人月一定金額的崗位工資,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是優先處置。對機動車輛管理好、費用低、事故率低的單位,給予車輛配備和更換的優先權,并進行通報表揚。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