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在我市尚座古玩市場上,出現(xiàn)了一根玉煙斗。據(jù)賣主介紹,這是一柄在外地市場收購的“老玉煙斗”,但究竟老到什么時候,賣主說不定。吸煙一般被認為是從明代傳入我國的,所以煙斗的誕生,不會超過明代。但這柄煙斗與煙桿各為一塊整玉雕成,古代粘合法粘合,通體青黃色,做工考究,三十厘米長的煙桿為谷紋,有孔貫通煙嘴與煙斗,煙斗盤圓雕螭龍,有明顯紅土沁,從紋飾和沁色上看,都與明以后的器物不符。所以玉煙斗一出現(xiàn),就被定為臆造的偽品,少有人問津。
唐山市古玉器研究會會長姜悅偶然聽說此事,專程到場鑒別,經(jīng)過細致考察并憑借二十幾年的鑒玉經(jīng)驗,姜會長認定此器材質(zhì)精良、砣工精細、包漿肥厚、沁色自然,為漢代和田黃玉螭龍谷紋器,十分罕見,從研究與保護有價值的文物角度出發(fā),當(dāng)時就出資留下器物。
姜先生得到此器物后,又與研究會的同仁做了進一步研究,大家一致認為,器物材質(zhì)精良、紋飾完美、做工古樸,是漢代玉器的精美器物,對我國煙草歷史和煙具研究,意義重大。
煙草傳入我國的時間,基本認同在16世紀下半葉至17世紀初的明朝萬歷年間(僅在一些野史中,有種煙草和漢代名人吸煙的傳說)。煙具的制作,更是順理成章地被認定是明代。但這種認知,在2008年湖北省鄖縣的一座東漢墓的發(fā)掘中,被徹底顛覆了。在2008年10月20日的一座漢墓發(fā)掘現(xiàn)場,湖北省文物教研所的發(fā)掘人員意外地發(fā)現(xiàn)了一根精制的銅煙斗器,并被認定為銅煙斗。
這根銅煙斗的實物發(fā)現(xiàn),對以前所有談及中國煙草傳入的說法提出了疑問。而唐山古玉“煙斗”的出現(xiàn),金玉器相輔、南北實物相呼應(yīng),則更準(zhǔn)確地表明中國人在1900多年前,比歐洲許多國家的人更早開始煙草的利用。
我市古玉研究會以材質(zhì)、紋飾、沁色、造型等確定這根“玉煙斗”為漢代和田黃玉煙斗型器物,但中國少有煙斗類實物出土和漢至明代千余年的煙草使用文獻的缺失,仍然是一個未解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