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兒嫁出去是不允許回家的,據(jù)說,先秦時就有此規(guī)定,嫁出去的女兒倘若回家,有幾種情況:夫君死,國家亡,被夫休。出嫁的女兒一旦離開母親,就可能一輩子都回不來了,因此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該說法沒有考證,不知先人說此話的原意何在。
多數(shù)人對“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理解,是女兒嫁出去就是潑出去的水無法收回來,女兒一旦出嫁,就是他家的人,表現(xiàn)的是重男輕女的思想。與“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相反的是“女兒是娘的小棉襖。”兒子是“娶了媳婦忘了娘。”之說。世間的事情都是相對而言,絕非一成不變。幾千年以來,大孝之女比比皆是,不孝之子屢見不鮮。
八十有六的岳父,因腦梗塞半身不遂已有五年之久,岳母離世十幾年。他們有五女一兒,岳母離世以后,是五個女兒平時來家為老人改善生活,拆拆洗洗,兒子因經(jīng)營長途貨運沒有時間,對此,女兒們沒有什么另說。老人半身不遂后,五個女兒和媳婦,每人負(fù)責(zé)老人起居兩天,推著老人散步,攙扶老人行走鍛煉。周末,孫子輩們誰有時間,開車將老人帶出去,進(jìn)到山里,到公園,給老人洗澡、理發(fā),她們把這叫“上班”。看著這些,看著她們樂此不疲,一如既往,你很難想到“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是什么意思。一個四代二十多口子人的大家庭,無論什么姓氏均以老人為“中心”,這里所體現(xiàn)的是孝道,是家的凝聚力,是家的溫馨。要說岳父母沒讀多少書,恐怕他們也沒有給兒女們傳授太多的中國孝道文化。
說到底,“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是“私”,是“利”,私心,利欲是人之常情,即便親情間也難免多多少少地存在。世間最為牢固的信任是親情間的信任,就是這個最牢固的信任也不排除摻雜私欲,造就了“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結(jié)果一誤千年,女兒的熱忱被忽略,女兒的孝道被曲解,是世間最大的不公,是父母最大的缺損,是對女兒最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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