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的“牡丹”煙標
1969年的“牡丹”煙標
煙草在線據《上海煙葉報》編輯整理 牡丹是我國的國花,自古以來,人們喜歡用“國色天香”來形容牡丹,牡丹也因此被稱之為“花中之王”。“牡丹”寓意吉祥,彰顯富貴,其嬌艷多姿,雍容大方,富麗堂皇的形象深入人心,長期以來被人們當作富貴吉祥、繁榮興旺的象征。
“牡丹”牌卷煙的牌名最早見于民國8年(1919年),至今已有90多年的歷史,由當時的華商振勝煙廠生產。該廠原自產“中國”牌、“黃包車”牌卷煙,五四運動爆發后,該廠“中國”牌、“黃包車”牌卷煙十分暢銷。于是,振勝煙廠抓住市場旺銷的大好時機,于1919年推出了新品“牡丹”牌卷煙。“牡丹”卷煙誕生之初,振勝煙廠在上海《新聞報》刊登廣告:“牡丹雖好,全仗綠葉扶持,國貨雖良,端賴同胞提倡,此我牡丹牌之定名”。然而振勝煙廠的“牡丹”新品推出不久,該牌號商標竟被大達煙廠正式注冊,為此兩廠發生糾紛,外商英美煙公司見此情況,趁火打劫,提出要收買振勝煙廠的“黃包車”牌商標,遭到振勝煙廠拒絕后,英美煙公司便推出“炮車”牌卷煙與“黃包車”牌卷煙競爭,結果致使振勝煙廠營業大受影響。1929年,振勝煙廠終于被英美煙公司收購,“牡丹”牌(包括“白牡丹”牌)卷煙從此成為大達煙廠麾下的產品,但由于生產廠家更換,市場銷路不暢,“牡丹”牌卷煙不久便停止生產。
1956年,上海卷煙二廠重新開發生產“牡丹”牌卷煙。當時的商標設計圖像較解放前的“牡丹”商標更為寫實,版面為藍色,故稱“藍牡丹”卷煙。
1969年,在國家對卷煙商標進行整改時,上海卷煙廠重新設計牡丹牌商標,取消藍色版面牡丹圖案,推出紅色版面牡丹,又稱“紅牡丹”牌卷煙。此次更改后的“紅牡丹”商標以大紅色為底色,映襯著一株花朵飽滿、枝葉挺拔的牡丹,芬芳可人,美艷奪目。周邊輔以金色線條,更勾勒出牡丹清雅、端莊的風姿和賞心悅目的芳馨氣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