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射陽消息 日前,江蘇省射陽縣局于2011年偵破的“5.20”非法經營卷煙案在縣人民法院審結。當事人段某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當事人賁某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5000元。
2011年5月20日凌晨2時左右,根據前期掌握的情報線索,射陽縣局在市局和公安部門的配合下,于高速新興服務區,當場在海安籍當事人段某、賁某駕駛的蘇FD***藍色江淮貨車上查獲偽裝的山東日照地區標識的卷煙共計5537條,案值91萬余元。現場抓獲犯罪人賁某一人,扣押貨車一輛。“5.20”案件發生后,因該案涉案數額巨大,當事人已涉嫌犯罪,射陽縣局于當日將該案移送至射陽縣公安局。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