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檢察日報報道 只為獲取相對較高的運費,明知車上是假煙仍接手運輸。江西省吉安縣法院近日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陳勇君、唐再勝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2011年8月17日,一化名為“阿海”的人雇請陳勇君、唐再勝幫其運輸一車貨到江西南昌。在福建省境內交接貨物時,陳勇君、唐再勝得知車上裝運的是假煙,但為了較高的運費,兩人仍接了這個活。在高速路上,“阿海”又通知他們將假煙運往湖南。次日凌晨,陳勇君、唐再勝駕駛的車輛壞在高速路上,在將車拖至修理廠修理時,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清點,該車裝載67箱3350條香煙,經鑒別檢驗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是偽劣假煙,煙草專賣局估價確認,3350條卷煙的市場價值為15.45萬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勇君、唐再勝受雇于他人從事貨物運輸,在明知其所運輸的貨物系假冒煙草制品時,仍幫助貨主運輸,屬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共犯,其行為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