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浙江消息 近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對“8.03”運銷假煙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做出一審判決。三名涉案嫌疑人均獲銷售偽劣產品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同時隨案移送的作案工具冀HG****牌照的重型貨車一輛,予以沒收。該案為2011年江山市局查獲的,也是浙江省查獲的單車數量最大運銷假煙案?!?/p>
經查明,2011年7月中旬至下旬,因他人聯系,該案被告人樸某與其妻子佟某為賺取高額運費,共同決定接下一筆可能是運假煙的業務。同年8月2日晚,另一被告馮某明知是假煙的情況下,仍然同意用被告樸某的冀HG****牌照的重型貨車幫助其運輸,并與被告樸某輪流駕車從福建漳縣出發。8月3日晚8時許,當貨車行經黃衢南高速公路江山市楓嶺關路段時被高速交警查獲,被告人樸某趁亂逃離現場,同年8月18日主動投案。該案查獲有各類品種卷煙6種,屬假冒注冊商標偽劣卷煙,總數27800條,共計價值人民幣175.28萬元。
江山市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三名被告在明知是他人銷售偽劣產品的情況下,仍予以幫助運輸,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因此做出以上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