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福建消息 6月19日,福建南靖縣局從有關部門獲悉,南靖縣人民法院對2010年“11.3”簡某洲煙葉煙絲網絡案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審判決,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簡某洲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王某光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簡某德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6萬元;王某江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2010年11月3日凌晨,南靖縣公安局會同南靖縣煙草專賣局跟蹤一部閩E16××貨車到龍山鎮糧站倉庫,現場在貨車上及糧站倉庫內共查獲煙絲1413袋,案值約120萬元。案發后,南靖縣公安、煙草部門組成專案組,多次赴漳州云霄、廣東等地展開偵查,成功逮捕了簡某洲、王某光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