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法治網報道 廣西田林一男子非法經營煙葉5160公斤,犯非法經營罪,被田林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5000元人民幣。
2011年12月初,被告人黃某無任何相關煙草經營證照的情況下,在貴州省興仁、興義兩地收購煙農的煙葉。2011年12月10日,被告人黃某雇請廣西平果縣四塘鎮安邦村巴虎屯人黃某值駕駛桂A?RK558小貨車將該煙葉運往廣西靖西縣出售。途經廣西田林縣高速公路樂里路段時,被田林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查獲,當場將貨車及102件凈重5.16噸(5160公斤)的煙葉扣押。
經田林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102件5.16噸(5160公斤)的煙葉價值122705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非法經營數額122705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經營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遂作出以上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