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四川新聞網報道 為了掙4000元的運費,廖林在明知所運貨物是違禁物品的情況下,將貨物從廣州運回遂寧。事情敗露后,廖林受到了法律的審判。因為認罪態度好且是初犯,他被免于刑事處罰。
案件回放
從廣州拉車假煙回遂寧
據了解,廖林長期從事貨物運輸工作。2010年5月10日19時許,身在廣州的廖林接到朋友熊波的電話稱,他有40件貨需要從廣州運到遂寧,運費4000元,并告知了廖林聯系人錢勇的電話號碼。經過聯系,錢勇叫廖林在附近找一個隱蔽的地方好上貨。廖林開車與雇員鄧軍在約定聯系地點等到11日凌晨2點左右時,一輛銀白色面包車送來15件貨物交與廖林。大約半小時后,又一輛面包車送來20多件包裝及外表與前面均一樣的貨物,裝完貨已經是凌晨4點過。在裝貨時,廖林電話告訴自己的父親廖全波懷疑自己車上所裝的是違禁物品。隨后,廖林開車與鄧軍從廣州出發至遂寧。到達廣西貴港時,廖林將托運人打至其銀行卡上的4000元運費取出。12日17時許,廖林開車路過貴陽市獨山縣時,與廖全波搭乘的另一輛貨車相遇,因鄧軍感冒發高燒無法駕駛,廖全波便上到廖林的車上,二人輪流開車于13日13時許到達遂寧。
到遂寧后,廖林與錢勇聯系,錢勇將廖林帶到一偏僻的地方,將貨卸到孫勁與駕駛員何海開的一輛白色的小貨車上。小貨車從遂寧前往蓬溪縣蓬南鎮,在路過遂寧過軍渡大壩時,被蓬溪縣公安局治安稽查大隊民警當場擋獲。錢勇開著奇瑞QQ行至安居公路處,被蓬溪縣公安局治安稽查大隊民警擋獲。貨卸完后,廖林開車與廖全波、鄧軍前往成都,在火井服務區被蓬溪縣公安局治安稽查大隊民警擋獲。在孫勁與何海駕駛的一輛白色的小貨車上查獲香煙2028條。經四川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檢驗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經遂寧市物價局價格認定中心鑒定,其價值為602930元。
法院審判
他犯了銷售偽劣產品罪
案發后,蓬溪縣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廖林明知是假冒偽劣產品而予以運輸,其行為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告人廖林在共同作案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同時,廖林幫助運輸的假煙未銷售,是犯罪未遂,可以減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三十七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法院判定廖林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免予刑事處罰。熊波、錢勇、孫勁等人則作另案處理。
(文中人物系化名)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