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廣州市控煙條例實施已兩年,廣州市愛衛(wèi)辦委托廣東藥學院公共衛(wèi)生學院,進行了一項抽樣調查,在2012年7月、8月間暗訪了529個公共場所,對666名場所人員和49名控煙執(zhí)法人員進行問卷調查,評估了廣州15個控煙主管部門的執(zhí)法現狀、場所對條例的執(zhí)行情況,等等。
與2011年調查結果的對比顯示,機場出發(fā)大廳均無吸煙現象,非星級旅館、商場、公共文化場館和煙草制品銷售店的吸煙現象有所改善,而網吧、青少年活動/培訓機構、長途汽車候車室、客渡輪及等候室內,吸煙現象明顯增加。
公共場所九成張貼禁煙標識
調查結果顯示,盡管列入觀察的529個場所,有90.6%張貼了禁煙標識,但違法吸煙的舉報投訴電話(12319)信息很少,僅15.1%的場所公示該舉報電話。
這方面,表現較好的是長途汽車候車室(72.7%)和客渡輪等候室(75%)。
商場的情況也差強人意,只有7.7%公示了舉報電話,與煙草制品銷售店的數據相同。
而國家機關公共辦事場所表現更差,所觀察的36個場所中,只有兩個貼了舉報電話,張貼率僅為5.6%。
比它還要差的是連鎖快捷酒店(5.3%)和一般旅館(3.6%),以及青少年活動/培訓機構(5.0%)。墊底的是機場、地鐵、出租車,以及就業(yè)/培訓/勞動保障機構,列入觀察的白云國際機場、交通列車及站臺內、出租車內,均沒有舉報電話的標牌,張貼率為0。
近半娛樂場所
違規(guī)放置煙灰缸
調查顯示,禁煙區(qū)域發(fā)現的吸煙者,主要在大廳、走廊、廁所、樓梯間,有人吸煙的比例分別是25.6%,8.2%,5.9%,3.4%。
交通工具內情況較好。機場的國際和國內出發(fā)大廳,均無吸煙者、煙味和煙頭,公共文化場所也無吸煙者和煙味,公交車、地鐵站內均無吸煙者、煙頭。
煙灰缸是違法吸煙現象的“催化劑”,違規(guī)放置煙灰缸的區(qū)域,集中在歌舞娛樂/游戲休閑場所(43.5%)、客渡輪內(40%)、連鎖快捷酒店(36.8%)、一般旅館(35.7%)、星級賓館(31.8%)。
近七成公眾認為控煙執(zhí)法效果不佳或無效
調查還對14個控煙主管部門的49名控煙執(zhí)法人員進行了問卷調查。其中71.4%都認為,控煙執(zhí)法難。主要原因是,現場取證困難、執(zhí)法程序繁瑣。
在公眾看來,控煙執(zhí)法是否有成效?對666名禁煙場所人員進行調查顯示,23%的人認為有效,48.5%認為效果一般,18.9%的認為無效,還有9.6%的人回答不知道。
在認為效果不佳(效果一般或無效)的449人中,41.4%的人認為,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是處罰措施執(zhí)行難,24.5%認為是處罰力度不夠,14%認為場所沒有勸阻吸煙者,還有11.6%認為是個人因素導致,如自覺性不夠、有煙癮。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yè)發(fā)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