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福建消息 11月23日,福建省寧化縣局收到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寧化“9.01”生產假煙案云霄籍主犯張某成被判15年有期徒刑,并處200萬元罰金。
2010年8月18日,煙草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稱寧化縣治平鄉高峰村有人非法生產卷煙。9月1日,由三明市局、市公安局成立了“901”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前期經營和偵查。10月20日,寧化縣局在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行動技術支隊、縣公安局的協同配合下,在寧化治平鄉高峰村搗毀該窩點,查獲非法生產煙支4.8萬斤(每件20斤),紙箱、柴油機、三相交流同步發電機等其他涉案物品及原輔材料,并當場抓獲嫌疑人7名,其中云霄籍主犯張某成漏網。2011年8月17日,根據信息情報網絡,寧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辦案民警在云霄警方的配合下將主犯張某成成功抓捕歸案。
2012年10月30日,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成生產偽劣卷煙,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其行為已構成生產偽劣產品罪,由于該案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故法院作出以上終審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