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蘇州日報》報道 一男子稱自己是銀行工作人員,以買酒的名義四處行騙。近日,江蘇省張家港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50余歲的沈某是張家港人,多次因詐騙被判刑。2011年12月,沈某出獄后沒有工作,便重操舊業。2012年9月,沈某來到胡某開的酒店,自稱是農業銀行的會計師,需要買一些酒,寫了一張購酒的憑證,在憑證下方簽名“沈耀瑾”(假名)。隨后,沈某告訴胡某下周還要訂購50箱酒,胡某聽后很高興。
談完生意后,沈某稱自己要住賓館。胡某便將沈某送到某賓館。沈某又稱自己沒帶錢,向胡某借2000元,并保證第二天結酒錢的時候歸還。胡某毫不猶豫地把錢借了出去,直到第二天撥打沈某電話顯示是空號時,才發現自己受騙了。經查,沈某用同樣的手法先后在多家煙酒店行騙6次。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6次騙得錢某、胡某等人6300元,已構成詐騙罪,而且是累犯,存在前科劣跡,對他從重處罰。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