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法律教育網報道 四十多歲的河北籍男子孟某來京務工,由于沒有學歷和技術,便打起了倒賣假煙賺錢的主意,不料剛將從外地買來價值60余萬的假煙拉到住所處,孟某就被警方抓了個正著。日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其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加上曾經犯罪未繳納的罰金,孟某共需繳納55萬元罰金。
2012年8月29日,孟某從他人處購買了大量高級卷煙,開著小貨車回到在房山區閻村鎮公主墳村租賃的小房內打算卸煙,突然間執法人員沖了出來,大吃一驚的孟某被抓個正著。
據了解,執法人員現場扣押了23個品種的卷煙8200余條。經北京市煙草質量監督檢驗站鑒定,以上卷煙均系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共計價值人民幣607624.80元。
經調查,孟某曾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在2008年7月1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但孟某遲遲沒有繳納該罰金。
法庭審理過程中,孟某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表示今后不再違反法律。
法院認為,孟某違反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為牟取非法利益,銷售偽劣煙草制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鑒于孟某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同時考慮到孟某具有犯罪未遂情節,且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可予以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孟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與前罪尚未執行的罰金人民幣20萬元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55萬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