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福建消息 為了賺錢違反國家煙草專賣制度,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他人大量收購香煙進行轉批或零售牟利。經福建省長汀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蘭業彬有期徒刑五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2012年8月初,家住福建省長汀縣汀州鎮的蘭業彬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由他自己出資并委托王某(另案處理)在廣東省潮州市收購香煙,再通過客車托運回長汀。隨后,蘭業彬將香煙放在其妻經營的食雜店銷售或向其他店鋪加價轉批牟利。自2012年8月19日至2013年7月15日,蘭業彬通過銀行匯款給王某49萬余元用于購買香煙,蘭業彬通過倒賣香煙從中非法牟利1.3萬余元。2013年7月16日,長汀縣公安局民警在汽車站內將正在提貨的蘭業彬抓獲,當場查扣香煙168條,隨后又在蘭業彬住處查扣香煙52條。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