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萬家熱線報道 2006年11月15日,80年出生的林某擔任某物流公司法人代表。2010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林某受人委托,采取在外包裝上標明墨盒、電子產品、工藝品等隱蔽手段并以超過正常貨物運輸收費3倍以上的運價運輸卷煙,且多為偽劣卷煙,涉及多個品牌卷煙,價值達398424元。
近日,銅陵銅官山區法院對深圳某物流公司以及公司法人林某等涉嫌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并做出一審判決。判決該物流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180萬元。判處該公司法人林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判處罰金180萬元。判處另一公司法人喻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130萬元。
據悉,2006年11月15日,被告物流公司成立,80年出生的林某擔任公司法人代表。2010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林某接受從事卷煙銷售的“峰哥”、“阿諾”等人的委托,采取在外包裝上標明墨盒、電子產品、工藝品等隱蔽手段并以超過正常貨物運輸收費3倍以上的運價運輸卷煙,運費按月或累計達到一定數額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并且貨物被查扣后每件賠付500元。被告單位通過委托其他物流公司和84年出生的喻某(也是一名物流公司法人)將卷煙發往全國各地。
2010年1月31日,該公司轉運至合肥的2個品種250條偽劣香煙被合肥市包河區煙草專賣局查獲;2012年10月30日,該公司轉運至天津的6個品種850條偽劣卷煙被煙草部門查獲;2013年3月11日,該公司轉運至銅陵的100條偽劣卷煙,被銅陵市煙草執法人員查獲;2013年4月22日,被告人林某授意公司其他人與喻某聯系,將72件卷煙轉運至四川成都市,次日凌晨,喻某帶車提貨后,將該批卷煙轉運至成都市金牛區,被煙草執法人員查獲,共14個品種5283條卷煙全是偽劣香煙;2013年5月23日,被告公司將7個品種3831條卷煙運轉至湖北孝感被煙草執法人員查獲,鑒定為真煙;2013年3月23日,被告人喻某轉運至四川雙流的11個品種1371條卷煙,被當地煙草執法人員查獲,經鑒定是偽劣卷煙。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和被告人喻某為謀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生產銷、售偽劣卷煙而提供運輸等便利條件,被告人林某作為被告單位的主要負責的主管人均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其中被告單位和被告人林某運輸偽劣卷煙,銷售金額和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分別達到了65000元和2405195元,被告人喻某單獨或伙同他人運輸偽劣卷煙,未銷售的貨值金額達2307465元,其行為均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同時,被告單位及時主管人林某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未取得煙草準運許可證,非法運輸卷煙價值398424元,情節特別嚴重,請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經銅官山區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做出一審判決,判決該物流公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180萬元。判處該公司法人林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判處罰金180萬元。判處被告人喻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130萬元。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戴某是該公司的一名職工,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00萬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