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重慶時報》報道 小陳同學在39中上初一,前幾天放學的時候,她看見幾個男生女生一起到小賣部買東西。
“老板悄悄拿了一個木板擋著”
“本來我也沒在意他們買什么,后來我看他們很神秘地走到小賣部里面,老板悄悄地拿了一個木板擋著。”陳同學說,我仔細彎腰看了看,發現老板飛快地往其中一個男生的包里放煙,一整包,拿到煙后,他們就離開了。
“我來學校才一年,具體什么時候開始的也不太清楚,但是我以前就知道小賣部在賣,因為我們班就有同學在那里買,都是偷偷的。”陳同學說,親眼看到還是第一次。
“以前我都聽老師和家長說過,我們未成年是不能吸煙的,煙攤也是不能賣煙給小孩的。”
老板:沒有賣煙給學生
根據陳同學的描述,我們來到上新街39中學校門口,由于是周末,學校大門緊閉。沒有了學生,校門外的小賣部顯得很清靜,只有老板一個人在看店。小賣部不大,店里密密麻麻放了許多小吃零食,煙柜就放在店門口,煙的品種很齊,玉溪、驕子等都有。
說起賣煙,老板說,并沒有賣煙給學生,“賣煙給學生是違法的,肯定是不能賣的,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萬一有家長叫小孩幫忙來賣煙呢?“那也不行,我不會賣的,要叫家長自己來買。”
香煙經營戶要張貼
謝絕未成年人購煙標志
從2010年開始實施的《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36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或者提供煙酒。
為保護未成年人,煙草部門采取強制性措施落實這一條例———轄區所有香煙經營戶都要在顯著位置張貼謝絕未成年人購煙的標志,還要簽訂承諾書。
一經發現,立即攝像取證。違規者除通報批評外,還將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吊銷煙草專賣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