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jù)《湛江日報》報道 從廣東廉江市法院獲悉,一個操控壟斷廉江煙絲市場長達兩年之久的“煙霸”團伙成員6人,6月15日被廉江市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罪名分別判處1至4年有期徒刑。
不經(jīng)“特許”一律遭砸
2010年開始,被告人龐×光糾集龐×明、楊×佳等人密謀通過壟斷煙絲銷售市場獲取暴利。同年5月,被告人龐×光、鐘×章等人先后組織廉江市區(qū)煙絲銷售商多次在該市×酒店開會,提出煙絲銷售商只許銷售經(jīng)他們“特許”的四個品牌煙絲,其它未經(jīng)他們批準(zhǔn)的品牌煙絲進入廉江市場,一律按每銷售一斤收取1角至3角錢保護費,否則“后果自負”。被告人龐×光以負責(zé)管理市場巡查的身份在一眾煙絲銷售商面前亮相,所有在場的煙絲銷售商均被口頭警告,如果偷運銷售煙絲被龐×光查到就不客氣,以此來恐嚇煙絲銷售商就范交錢,同時登記所有煙絲銷售商運輸煙絲的貨車車牌和電話號碼,告誡煙絲銷售商在進貨時向被告人鐘×章、鐘×玉(另案處理)等人報告車牌號碼和煙絲的重量,銷售后必須每斤交3角錢保護費。
溫×森于2010年6月在廉江市區(qū)南街開了一間銷售煙絲檔口,但由于銷售“非特許”品牌煙絲,觸犯了“煙霸”團伙的利益。同年8月的一天中午,溫×森聯(lián)系面包車司機送貨到其家中,正在卸貨時,被告人龐×光和一個男青年開摩托車來到,一到來龐×光就對其說:“終于讓我抓到你了。”溫×森問什么事,龐×光說“什么事你自己知道。”之后,龐×光和那名男青年一起進入其家清點剛進貨的煙絲,然后對其說要收2萬元,說其進的煙絲不是他們指定的,是走私的,不合法的,要其交錢,否則要報煙草部門來處理,并揚言不給錢就砸屋打人。溫×森早已對龐×光的惡行略有所聞,自懼得罪不起,只好花錢消災(zāi),最后經(jīng)過討價還價交了8000元。
上門“驗貨”月底收錢
同年9月底的一天晚上,龐×光和在該市南街經(jīng)營煙絲檔的一姓揭老板兩人一起來到受害人溫×森家里,對其說從下個月開始,如果再進其它品牌的煙絲就要每市斤交1角錢給他,還說南街每一個檔口都要交錢,要是不交就不能再在廉江銷售其它品牌煙絲了。由于怕得罪龐×光以后生意做不了,只好答應(yīng)他們。后來龐×光又說每市斤收1角錢太麻煩了,干脆按每件10元計收。并恐嚇?biāo)綍r進貨要“自覺”報告數(shù)量,由他派人過來核對驗收后,月底再一次性結(jié)數(shù)。
“如果有關(guān)部門來查,就說這是搬運費”,狡猾的龐×光說。據(jù)了解,廉江很多煙絲銷售商每到進貨時都“自覺”請龐×光到檔口驗貨,按每件10元“進貢”保護費。“僅是2010年10月、11月兩個月就共交給了龐×光約2000元。”溫×森說。
據(jù)了解,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10月20日期間,被告人龐×光及鐘×玉等人采取半路攔截巡查的方式多次恐嚇廉江煙絲銷售商被迫交納保護費共1萬多元。
明目張膽掛牌“上崗”
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期間,龐×光為壟斷廉江煙絲市場,糾集被告人龐×明、楊×佳、楊×波、張×麟等一幫閑散人員,掛著某煙絲廠工作證到廉江市各煙絲銷售檔口巡查,聲稱是廉江市××村人,并隨意打砸煙絲檔口,撕毀煙絲包裝,在煙絲檔口翻箱倒柜強行搜查,強拿硬要檔口的煙絲,揚言要打人捉人砸檔恐嚇檔主。被告人龐×光等人先后多次到10多家煙絲零售檔恐嚇檔主,不能銷售其他牌子的煙絲,并強拿硬要搶走他們銷售的其他牌子的煙絲711包,貨值3800多元。
據(jù)證人鐘×玉介紹,為了達到完全壟斷目的,龐×光、鐘×章等人還經(jīng)常開著面包車上路“巡查”, 碰到拉煙的車就記下車牌和核查數(shù)量,然后要求拉貨司機報數(shù),數(shù)量如果不準(zhǔn)確就由龐×光進行罰款處理。
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個作惡多端、欺行霸市的犯罪團伙終于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