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2011年年初,國家局首次提出開展專賣內管委派制試點工作的要求,同年2月28日,在全國煙草專賣管理工作會議上,江西省煙草專賣局被國家局確定為專賣內管委派制試點單位。2012年4月9日,全國煙草專賣管理工作會議以現場會的形式,總結推廣了江西省局專賣內管委派制取得的經驗。5月29日,國家局印發《關于煙草行業全面推行專賣內管委派制的實施意見》,決定在煙草行業全面推行專賣內管委派制。
采取何種方式方法實行專賣內管委派制呢?可以參照我國在企業實行的會計委派制模式進行,會計委派制有兩種模式:第一種是向公司委派“財務總監”或“財務主管”(國家以控制地位的所有者身份向股份制企業派出的財務總監);第二種是企業內部委派會計負責人或會計人員(公司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下派出會計負責人或會計人員,被委派人員主要來自原單位,通過考試、考核,擇優錄用,頒發證書,持證上崗)。縣級局專職內管員實行委派制,可以參照會計委派制第二種模式進行委派,向縣級局委派專職內管員。
鑒于專賣內管工作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的特點,使得當前專賣內管工作的一些共性問題仍未得到很好的解決。其中,基層內管人員“不敢管、不愿管”、執行力不強,長效機制作用發揮不到位等問題尤為明顯。這些問題不約而同地反映出當前專賣內管工作在體制、機制層面存在的制約因素,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內管工作水平的提高,需要進一步探索專賣內管工作的新體制、新機制。鑒于此,在煙草行業全面推行專賣內管委派制,設置各級內管派駐機構,顯的猶為重要和必要。本人拋磚引玉,對加強內管委派制提幾點粗淺的建議。
首先是加強省級局內管機構配置。省級局作為內管委派制的牽頭主體,除了獨立設置內管處,還應該根據工作分工,設立內部科室,比如綜合科、監管科、檢查科等科室,另外,省局還要根據內管處科室工作的需要,配齊配強編制內工作人員。單單從機構和人員來看,如果省局內管處的人員配置不到位,或者人力稀缺,那么,內管的工作力度必然大打折扣,監管效果也是可見一斑。
其次是加強市局內管機構配置。市級局作為內管委派制的落實主體,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市級局的人員配置。應積極借鑒江西省局的試點工作,制定以“垂直管理、雙重領導、相對獨立”為原則的內管機構改革工作方案,省局單獨設立內部專賣管理監督處,與專賣處分開,在各市級局成立了省局內管派駐辦公室(簡稱“派駐辦”),作為省局內管處的派駐機構;在各縣級局設立市局內管派駐工作組(簡稱“派駐組”),作為市局內管派駐辦的派駐機構。
其三是縣級局內管機構(派駐組)與專賣辦需分開。縣級局內管派駐組是內管的基層機構和前沿陣地,專賣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都在基層發生、解決和完成,基層內管人員“不敢管、不愿管、不想管”是內部監管最直接的問題,也是最大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基層專賣管理工作承擔著打私打假、市場監管、隊伍建設、證件管理等具體的工作內容,無論是完成專賣管理工作任務的需要,還是基層中層干部大局意識和素質覺悟與上級要求的差距,縣級局專賣管理部門負責人(主任或副主任)或多或少把專賣工作分攤給內管人員,導致內管人員普遍兼職、隊伍穩定性差、履職能力弱等問題。鑒于此,縣級局內管派駐組機構單列,與專賣部門分開辦公,內管員由市局直接管理、統一調配,定期不定期地跨區監管,是提高基層內管員執行力,確保內管委派取的實效的重要舉措。
毋庸質疑,全面實施專賣內管委派制,是國家局深入解決行業“注重自律”課題的最新探索,對進一步完善專賣內管長效機制、不斷提高行業嚴格規范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積極推行內管委派制,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解決專賣制度下提高效率和注重自律兩大課題,全面貫徹和落實加強內部監管的基礎工作,下大力氣健全完善各項制度,努力形成科學的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經營管理行為,努力實現“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凡事有人監督”的長效監管機制。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