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揚州時報》報道 20年前,因為一時糊涂,劉萬美在同鄉慫恿下來到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兩次暴力搶劫煙酒個體戶。為了逃避警方追捕,劉萬美一直負案潛逃,并四處流浪20年。20年后,以為逃過追捕的劉萬美居然化名用假證前往一工地打工,不料因假證露餡落入法網,最終接受“遲來”的懲罰。
20年前
在揚兩次暴力搶劫個體戶
46歲的劉萬美出生于淮安某個鄉村。1992年春節過后,只有小學文化的他打算前往揚州打工淘金。當年3月1月,他坐車到了江都,但一直沒找到稱心的工作。
為了生計,劉萬美在同鄉徐小兆和楊小山的建議下,準備合伙搶劫個體戶。劉萬美稱,1992年正是改革開放如火如荼的時候,一些下海經商的揚州人越來越富裕,就連賣煙賣酒的個體戶也賺得缽滿盆滿。為了搶劫銷售煙酒個體戶,劉萬美、楊小山、徐小兆三人租下三輛自行車,前往江都周邊伺機搶劫。
1992年4月16日下午,在江都某煙草批發店鋪,受害人王某攜帶采購的18條香煙正好從煙草批發部走到馬路上。徐小兆見狀,立刻按照事前分工,讓楊小山騎車“逼倒”王某,他上前將倒地的王某暴打一頓,并用刀將其劃傷。就在王某抱頭求饒的瞬間,劉萬美乘機劫走王某剛采購的18條襄陽牌、山城牌香煙,價值人民幣
190余元。此后,劉萬美再次與徐小兆、吳名清兩人,同樣以暴力手段劫走煙草個體戶潘女士采購的70條香煙,價值1200元。
案發后
負案潛逃,化名流浪20年
當年親眼目睹劫案發生的吳女士證實,1992年5月15日下午,劉萬美與徐小兆等三人,騎著租來的自行車,一直徘徊在江都針織總廠附近某批發部門口。
“救命啊,殺人了,搶劫了……”案發當天下午,個體戶潘女士從煙草批發部采購70條福牌香煙后,剛走出批發部不遠,便遭以徐小兆為首三名嫌犯的襲擊。吳女士表示,當時她作為煙草批發店的工作人員,聽到潘女士的呼救聲以后趕忙外出查看,發現徐小兆正用雙手瘋狂地抽打潘女士的嘴巴。而劉萬美與另外一個嫌犯撿起撒落一地的香煙。然后,三人騎著車逃之夭夭。
香煙被劫后,潘女士報警求助。劉萬美供述稱,兩次暴力搶劫,他與徐小兆等三人共劫得88條香煙,然后前往淮陰銷贓1000余元。其間,三人各分得353元贓款。就在劉萬美準備潛回老家暫避風頭時,由于徐小兆等人先后被抓,他只好化名為“王小剛”,一直到處流浪,負案潛逃20年。
20年后
因用假證打工露餡落法網
“潛逃流浪在外二十年,我只偷偷摸摸回過一次家,至今都不清楚兒子長成啥樣了。”劉萬美落網后表示,出逃前夕,兒子剛剛出生,為了逃避追捕輾轉來到鹽城等周邊城市。潛逃期間,劉萬美多次前往招聘單位應聘,但每次面對招聘單位需“出示居民身份證”的要求時,又一次次選擇了放棄。
為了生計,劉萬美不得不淪為撿破爛的流浪漢,他為此還買了一輛二
手三輪車,幾塊木板隨車攜帶當床板。劉萬美坦言,不少大橋下、車站旁都是他遮風擋雨的過夜地點。每當夜靜人深之時,他特別想念家鄉的妻兒。因為孤身一人,他經常被人欺負,但為了不暴露身份,既不敢反抗,也不敢求助“救援”。
為了重新做人,2011年11月,劉萬美通過假證販子,化名“王小剛”做了一張假身份證,然后在一建筑公司打工謀生。工地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在幫“王小剛”購買危險作業意外保險時,發現“王小剛”竟然查無此人,這引起了保險公司的注意。警方根據這一情況偵查發現,“王小剛”居然就是20年前的搶劫犯劉萬美,隨即將其抓捕歸案,并移交至揚州警方。
獲輕判
未重新犯罪,法院輕判5年
“別人坐牢只有那么幾年,我流浪的這20年比坐牢還慘。”近日,江都法院依法審理這起20年前的搶劫案時,劉萬美如是表示。庭審中,劉萬美幾度落下悔恨的淚水,說:當年犯罪時,因受他人慫恿,加上年輕無知,才走上了搶劫犯罪的道路,請求法庭給予從輕處罰。
劉萬美的辯護律師則表示,王萬美與他人共同搶劫,系共同犯罪,但在共同犯罪中,王萬美所起作用較小,系從犯,依法比照主犯從輕處罰。此外,鑒于王萬美當庭自愿認罪,且自案發到歸案長達二十年的時間內,從未有違法犯罪行為。因此,請求法院對其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悉,根據法律規定,法庭采納了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并以搶劫罪,判處劉萬美有期徒刑五年。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