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摘要:推進明示與承諾制度是進一步增強煙草行業干部職工法紀自律意識的重要舉措,是規范行業干部職工工作行為,嚴格規范管理,促進煙草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產,認真解決“兩煙”生產經營和專賣監督管理中不規范問題的有效手段,本文結合本單位目前在推進明示與承諾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針對一些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自2008年國家局要求以來,各地煙草企業紛紛開展從業人員明示與承諾活動,把推行明示與承諾制度作為增強行業干部職工自律意識,解決“兩煙”經營、專賣管理和其他管理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的重要舉措來抓。目前明示與承諾制度不僅是煙草企業規范干部職工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也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在新的市場經濟形勢下,對于大力建設煙草服務品牌、推進“卷煙上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明示與承諾制度在一定程度和范圍上,淪落成了一種只是擺在會議桌上的形式,只為應付檢查而喪失了其原本的作用。那么如何正確定位明示與承諾制度,實現“有責必諾、有諾必踐、有踐必考、有考必嚴”的工作機制,切實發揮明示與承諾制度的規范作用成為了當前煙草企業規范管理中亟需思考的問題。
一、明示與承諾制度的科學定位
所謂明示是指行為人直接將自主決定的意思表示于外的許諾方法,也是受要約人將其承諾的意思表示傳達給要約人所采用的方式,包括口頭明示和書面明示。所謂承諾則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即受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而與要約人成立合同。因此,從定義上來講,明示與承諾就是雙方行為人以一種類似于合同的契約形式達成在法律和道德上的一致,并要認真遵守,具有一定的約束性。它包涵著三個方面特點:
㈠雙重性。明示與承諾的基本內容既要涵蓋國家法律、專賣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和單位制度、具體崗位職責所涉及的重大紀律要求,又要包括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等道德行為規范等,它是從法律和道德兩方面規定了承諾人的基本行為。
㈡雙向性。在實施明示承諾制度過程中,煙草企業和員工是要約與受要約的關系,雙方在明示承諾上是對等的,是一種“雙向承諾”。為此,從法律角度看,明示承諾要以法律為依據,明確雙方的承諾內容,是煙草企業和員工在心理和行為上達成的一種君子協定,作為雙方共同約定和遵守的行為準則。
㈢約束性。明示承諾是一種契約式的約束行為。它是承諾人對承諾內容進行公開,將承諾內容置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置于單位管理制度的監督之下的一種承諾形式。承諾內容也就是承諾人行為規范的標準,必須嚴格遵守。因此,它對承諾人在思想上、行為上具有一定的約束力。
二、推進明示與承諾制度的重要意義
推行明示承諾制度,加強行業內部監管,關系到煙草行業的持續平穩健康發展,關系到行業能否在社會上樹立良好形象。明示承諾制度的實質意義就是通過承諾責任,使干部員工在潛意識中去自覺遵守企業內部管理監督制度。將監管關口前移,變事后監督為事前預防的一種違紀風險防控機制。
㈠推行明示與承諾制度有利于提高員工的法紀意識和自律意識。明示承諾制度將自覺遵守《煙草專賣法》、《內部管理監督條例》、《企業工作規范》等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以簽訂承諾書的形式予以確立,并且作為員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個重要依據和行為標準,有利于干部職工明確什么事該做、什么事不該做,提高其自覺遵守相關紀律的能力。同時,將遵守明示承諾書與干部職工利益掛鉤,強化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提高懲罰的力度,能夠有效的引起干部職工的重視,增強法紀自律意識。
㈡推行明示與承諾制度有利于強化內外監督管理。“嚴格規范、富有效率、充滿活力”是煙草行業一段時期內的發展要求。明示承諾制度將依法生產、依法經營,有效打擊“兩煙”體外循環、無證供貨、跨區域收購、煙葉超計劃收購等不規范行為納入其內,促使各崗位照章辦事、依法執行、規范運行,提高了監管力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實現內部監管日常化、長效化。通過承諾責任,使干部員工在潛意識中去自覺遵守企業內部管理監督制度。同時明示與承諾制度以簽訂承諾書的形式將干部職工的紀律要求和工作職責定量化、公開化,使其職責和權限暴露在其他職工和群眾的監控之下,迫使其不敢輕易違反承諾書的內容,從而有效的增強了民主公開監督力度。
三、當前推進明示承諾制度的現狀分析
雖然許多煙草企業在國家局的要求下,都紛紛推行明示承諾制度,對全體干部職工都層層簽訂了明示承諾書,但是由于諸多因素的影響,明示承諾制度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只是流于“簽明示承諾書”的形式,對于明示承諾書是什么、為什么要簽、簽了有什么作用仍然是半知半解,存在著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㈠學習不夠,認識不足。許多煙草企業沒有組織干部職工進行深入學習,因此有的員工只是把簽訂明示承諾書作為一項工作任務,存有消極應付思想,上面要求什么就承諾什么,要求怎么簽就怎么簽,沒有真正從思想根源上認識到明示承諾的重要意義。同時也有干部職工只知道自己簽了明示承諾書,但是對于其中的部分條款如《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六十五條,《國家局煙葉收購七條要求和五條紀律》等內容不了解甚至沒聽過,從而導致違反后還不知道是何原因。
㈡流于形式,重視不夠。雖然有的企業也表現出了對于加強明示與承諾工作的重視和決心,層層簽訂了明示承諾書,但是簽訂完后往往將明示承諾書束之高閣,至于員工簽完后“做與不做、做得如何,如何監管”等不聞不問,沒有相應的監督檢查制度和機構來保障其執行力,明示與承諾制度也就只有上文,沒有下文,未起到相應的作用。
㈢只重結果,不重過程。有的領導或職工在“兩煙”經營或專賣管理中存在著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的現象。如有的領導每年只緊緊盯著工作目標任務,只看煙葉收購任務是否完成,而不重視煙葉生產收購中是否存在違反“五條紀律”、“七條要求”的現象;有的只片面追求卷煙銷量,而不顧銷售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在專賣管理中,也只求完成上級下達的相關任務,而不顧相應紀律等問題,這些現象嚴重影響了明示與承諾制度的有效實施,長此以往,明示與承諾制度也就喪失了其約束作用。
㈣量化模糊,標準不明。明示承諾書中有的條款只是從原則性出發,對所有崗位、所有人員作出總體要求,未能結合不同的崗位及其特點,對明示承諾內容進行細化,沒有體現崗位的特殊性和差異性。明示承諾書內容模糊化、簡單化,也往往引發了部分員工經常打擦邊球的現象。
四、推進明示承諾制度的有效途徑
㈠加強學習教育,提高員工法紀自律意識,使其“不想為”。
1.加強對明示與承諾制度及基本內容、條款等相關知識的學習。認真組織干部職工學習什么是明示與承諾制度,引導廣大員工充分認識推行明示與承諾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明示承諾教育日常化、規范化;加強干部職工對《勞動合同法》、《煙草專賣法》、《國家局煙葉收購七條要求和五條紀律》、《國家局關于規范煙草專賣執法行為的紀律規定》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的學習,全方位教育員工什么是應該做的、什么是被禁止的,明確思想行為標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不違法、不違紀、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員工。
2.加強黨風廉政教育。把明示與承諾工作貫穿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始終,不斷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牢固樹立干部職工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增強自覺抵御腐敗侵蝕的能力。要進一步豐富教育形式,創新教育方法,通過開展上廉政黨課、警示教育活動、腐敗風險點和風險跡象查找、看廉政宣傳片等提高干部職工黨風廉政意識;結合身邊重大違法違紀案件,廣泛開展以案說法警示教育,使他們學法知法、畏法守法;以電子顯示屏、宣傳欄、電腦顯示屏為載體,選用廉政警言為內容,采取制作警示標語、警示圖片展、廉政屏保等方式,在本單位營造一種反腐倡廉的公眾文化氛圍,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規范意識和自律意識,從而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為明示與承諾制度的推行奠定扎實的思想基礎。
3.加強企業文化教育。把明示與承諾制度全面普及、滲透和深植到企業文化理念之中,把企業文化理念與工作實際相結合,與具體崗位相結合,與服務措施相結合,以企業文化理念帶動明示與承諾制度的影響力。加強對員工在企業理想追求等方面的引導教育,以企業的使命、愿景和目標來增強員工的使命感、責任感,把統一員工價值理念與規范員工職業行為相結合,使企業的理想追求轉化為員工的信心和動力,使企業所倡導的核心價值觀為企業的員工所共同分享和認同;以企業價值觀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以行為文化來規范員工職業行為,使員工養成習慣,自覺執行;建立良好的溝通制度與機制,在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員工之間形成積極向上、和諧融洽的工作氛圍。從而使明示與承諾活動能夠做到人人熟知、全員參與。
㈡加強制度建設,增強制度規范性,使其“不能為”。
要按照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則,以規范明示與承諾制度為基礎,把明示與承諾制度各項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一套完整的明示承諾制度體系。
1.建立學習教育機制。明示與承諾制度是一個動態的管理制度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