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的不斷深入和煙草行業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律觀念和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面臨的執法風險也越來越大。特別是我們煙草企業實行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同時面臨著行政執法和經營管理雙重法律風險。其中煙草專賣執法風險一旦發生,將影響法律的正確實施,嚴重損害煙草專賣執法機關的權威和公信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也將承擔相應的責任,甚至會引發社會矛盾,導致動搖專賣制度。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和正確對待煙草專賣執法風險防范這一重要課題,必須切實抓好煙草專賣行政執法風險防范工作,以確保執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促進和維護社會和諧。本文就煙草專賣行政執法風險的定義、表現和影響以及如何有效規避煙草專賣行政執法風險進行闡述。
關鍵詞:煙草專賣;行政執法;法律風險;防范
煙草行業是一個特殊行業,煙草企業實行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有一定的社會敏感性,既是工商、稅務、勞動、審計等政府職能部門審查監督的重點,也是社會輿論和媒體關注的焦點。這就要求我們煙草行業的企業必須依法辦事,這既是國家的強制要求,也是行業健康發展的內在需要。而其中,煙草專賣執法風險是煙草行業各種風險中的重點領域,由此引發的問題更尖銳,更嚴重,負面作用更強,甚至會導致專賣制度的動搖。為此,煙草企業必須要高度重視、有效防范和化解專賣行政執法法律風險,促進社會和諧,這也是煙草行政執法單位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
1、煙草專賣行政執法風險的定義。
煙草專賣行政風險定義是指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在執行煙草專賣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力或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要求的行為執法或履行職責中侵犯、損害了行政相對人的利益,并造成一定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失,以及應履行而未履行職責由此給黨和國家,以及煙草行業行政機關“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所應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
2、當前煙草專賣執法中的風險表現方面。
有執法必有風險,煙草專賣行政執法也不例外。這就需要不斷增強煙草執法人員防范風險的能力,有目的、有計劃地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煙草專賣執法風險,主動排查風險,把執法風險降到最小,甚至消除風險,做到“零風險”,以保障煙草專賣人員的執法安全性,獲取最大的安全保證和執法效果。
目前煙草專賣行政執法風險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2.1外勤執法檢查方面。
2.1.1執法資格環節。目前,從事一線專賣執法人員多為聘用員工,因而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專賣執法資格,即使辦領了執法檢查證件,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風險。而且有的單位由于主要負責人的調整變動,單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換領不及時,也造成了一定的執法風險。
2.1.2卷煙查處環節。在市場檢查工作中,有的接受違法嫌疑人的賄賂,有的濫用職權,查多處少,有的私放卷煙,有的有案不查,不作為,更甚者為不法分子逃避處罰提供保護傘。
2.1.3抗拒執法環節。專賣執法人員在日常的執法檢查過程中,可能會遭到侮辱責罵、圍攻毆打、被誣告投訴,甚至直接受到暴力傷害、以及專賣執法機關被不法分子煽動聚眾沖擊圍攻等暴力事件。
2.1.4真假零散包煙識別環節。目前,條包以上的卷煙統一送上級機關檢測,但零散包卷煙檢測存在問題。稽查隊員由于檢測條件和本身檢測能力的限制,對市場上出現的零散包卷煙真偽的判斷僅憑主觀識別,有時會客觀存在誤差,如將真煙判斷成假煙,則損害了經營戶利益;如將假煙判斷成真煙,則損害了國家利益。
2.1.5違法嫌疑人簽字環節。在市場檢查中,違法嫌疑人對現場先行登記保存卷煙持不配合的態度,并拒絕在登記保存單據上簽字確認,如周邊再無其他見證人且未采取錄像錄音證據備查的話,我們的現場執法工作將會很難開展,也造成了執法風險。
2.1.6人身安全環節。專賣執法人員因工作原因,遭到行政相對人實施的報復行為,因此產生的人身、財產方面的損害;或者專賣執法人員在工作期間由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等原因而產生的人身意外傷害。
2.2內勤案件審理方面。
2.2.1違紀違法審理的風險。專賣執法人員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違反法定條件、權限、內容、程序、種類、幅度實施處罰;違反法律規定自行收繳罰款,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等行為。
2.2.2不負責任審理的風險。案件審理員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沒有壓力和動力,得過且過,丟三落四,制作法律文書馬虎了事,錯誤百出,甚至同樣的錯誤重復犯,低級的錯誤經常犯。法規員和負責領導在審核案件時把關不嚴,不嚴審,不推敲,例行簽字。
2.2.3案件審理員素質不高的風險。案件審理員和法規員調整頻繁,對素質不高,且適用和擔當不了這種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調整又不及時,培訓力度又不大,造成案件文書質量和水平達不到標準要求,從而埋下風險“地雷”。
2.3行政許可管理方面。
2.3.1表現在行政執法人員在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存在未按法定條件、范圍、程序、時限等做出許可決定的行為,或者是行政許可不作為行為。如對不符合法定條件和合理布局的申請人發放許可證;對符合條件和合理布局的申請人不予發放許可證。
2.3.2許可證日常管理不規范,換發許可證不及時,換發時間,有效日期等標準不統一。一戶多證的現象還沒有存在,許可證的變更亂象眾生,管理跟不上,對歇業和停業的管理含糊,不能有效進行精準管理。
2.4其他方面。如,專賣執法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向有關違法人員或單位通風報信或袒護包庇;截留或盜取或多次重復領取舉報獎;濫用職權,惡意反復檢查,故意刁難管理對象;廉政防范意識不強而造成的瀆職失職、貪污腐敗行為,從而導致存在執法風險。
3、導致煙草專賣執法風險存在的主要原因分析
3.1風險意識不強。有的專賣執法人員由于對自身煙草執法行為不當可能導致的風險和后果缺乏有效認知,風險意識淡薄,執法工作中存在著隨意執法、惡意執法,執法不嚴、執法程序不嚴謹等現象,這些都會導致執法風險的發生。
3.2整體素質不高。有的專賣執法人員由于對法律知識的掌握不全面,業務水平不高,存在定性不準確、適用法律錯誤等現象;有的在執法過程中缺乏工作責任心和耐心,方法簡單,語言溝通不夠,文明執法欠缺,加上執法設備不全,缺少現場攝像錄音設備等,更容易導致風險發生。如:在執法過程中不按規定出示證件,表明身份,不向當事人告知其權利也不能做好說服解釋工作。
3.3法律宣傳不廣。目前煙草法律宣傳往往集中于3?15、12.4等特殊時期,日常宣傳力度還不夠;宣傳地點主要集中于縣城、重點集鎮等一些繁華地段,對一些偏僻街道和農村自然村落的群眾的宣傳較少,宣傳范圍還不夠廣。
3.4部門協調不力。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對外協調不主動,公安、工商配合力度不大。對無證經營和經營戶的倉庫及私人場所不能很好地商請公安、工商部門協同查處。未建立執法聯合檢查長效機制。
4、煙草專賣執法風險的規避。
如何建立完善煙草專賣行政執法風險防范體系,實現“零風險”,事關煙草專賣隊伍的安全與穩定,事關煙草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不僅是每一位煙草專賣執法人員首要考慮的問題,更是每一級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都要高度重視的問題。
4.1提升專賣執法隊伍素質,增強抵御風險“免疫力”。一支有著良好法律素質的煙草專賣執法隊伍是有效防范煙草專賣執法風險的前提條件。
4.1.1著力風險警示。定期對專賣執法人員開展“執法風險”警示教育,讓每位專賣執法人員清醒認識新形勢下的煙草專賣執法環境,增強執法風險意識,克服執法行為中的僥幸和麻痹心理,杜絕隨意執法惡意執法行為的發生。
4.1.2加大培訓力度。除學習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外,還要學習《刑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強制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尤其是要學習執法過錯及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處理的相關規定,讓專賣執法人員熟知不規范執法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才能更加自覺地規范執法。同時還要加強真假煙鑒別的培訓力度,使每個執法人員都能準確掌握鑒別知識,成為鑒別能手。
4.1.3強化廉潔意識。要求專賣執法人員廉潔從業,潔身自好,時常檢查自己、警示自己、提醒自己,自覺規范和約束自身的執法行為,杜絕不廉潔執法行為的發生。
4.2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保證源頭合法。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從源頭上保證依法行政的合法性,這是防范煙草專賣執法風險的重要基礎。
4.2.1提高規范性文件制訂的科學性。對制訂的各類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程序經本級或上級法規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防止出臺的文件與法律相悖、與政策相左、與上位法相沖突;制定的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防止脫離實際或超出執法人員承受能力,不成熟或不必要的制度不宜出臺;政策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切忌朝令夕改,前后矛盾。
4.2.2建立完善規范性文件聽證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積極探索建立規范性文件調研論證、公開征求意見、聽證等制度。對于與社會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涉及面廣、影響大的規范性文件,可以召開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聽取各方意見,提高規范性文件的質量。對有矛盾沖突或內容不適當、不合時宜的規范性文件要及時修改或公開廢止。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