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一只蝦38元”,如此“宰客”,誰來監管?前段時間,山東青島“天價蝦”事件再次受到新聞媒體的關注。值得欣慰的是,此事一經曝光,涉事餐館被停業整頓并處罰金9萬元,管理市場的主要負責人停職檢查。拍手稱快之余,筆者對旅游景點“宰客”的惡劣行徑深惡痛絕,也期待政府嚴格管理旅游市場,給游客創造一個放心滿意的旅游消費環境。由此及彼,筆者聯想到了卷煙市場曾經出現的“天價煙”現象。
幾年前,在卷煙市場,零售價格過千甚至數千元的“天價煙”,一度成為新聞媒體跟蹤報道的熱點話題。在國家局的高度重視下,行業上下迅速開展了“天價煙”治理專項活動,明確規定卷煙零售指導價不得超過1000元。經過嚴格治理,目前高價位卷煙經營行為日益規范,市場上再也看不到“天價煙”的影子,社會各界及廣大卷煙消費者對此表示滿意。
但也要看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仍有一些人對生產、銷售“天價煙”念念不忘、情有獨鐘。有的甚至認為,市場需要“天價煙”,這樣才能顯示煙草企業的實力,顯示消費者的身份與地位。因此,筆者認為,“天價煙”治理任重道遠,不能有消極“厭戰”思想,要像打擊假冒卷煙一樣,堅持“露頭就打”,絕不讓其滋生蔓延,牢固樹立煙草行業良好形象。
一要正確認識“天價煙”的危害性。不可否認,作為商品,卷煙質量有高有低,不同品牌規格的卷煙價格差異較大,比如像“中華”“玉溪”“黃鶴樓”“芙蓉王”等重點品牌的高價位卷煙,零售價格在六百元以上,有的接近千元。但作為一次性消費的大眾化商品,卷煙的材料成本、制造工藝、包裝質量,不可能像某些奢侈品那樣價值不菲,超出一般消費者承受的能力。也就是說,“天價煙”的出現,多為人為炒作,背離了消費者的真實需求,無疑助長了社會不正之風,有害于黨風廉政建設,這與中央“八項規定”的精神背道而馳。如果聽之任之、任其發展,勢必造成卷煙市場的無序競爭,引起廣大消費者的強烈不滿。
二要強化工業企業監管。“天價煙”不是天上掉的、地上冒的,其“源頭”在于卷煙制造企業。因此,治理“天價煙”,首先要強化對卷煙工業企業的監管。一方面,要嚴格監管工業企業的產品研發。在產品研發上,既要注重卷煙的“降焦減害”,又要注重產品成本的控制與節約,防止出現所謂的極品“天價煙”。另一方面,監管工業企業的過度包裝問題,確保新品開發不背離商品屬性。
三要強化高檔卷煙貨源投放監管。卷煙價格的異常波動與貨源投放不精準息息相關。在日常經營中,有的煙草公司對個別牌號的高檔卷煙投放量控制的嚴,造成貨源緊缺,出現人為炒作“天價煙”的現象。為此,卷煙營銷部門要科學組織貨源,確保市場對某些高檔卷煙的需求供應量,謹防人為炒作或不法煙販趁機收購、囤積、倒賣高檔卷煙。專賣內管部門要強化高檔卷煙貨源投放監管。通過查看營銷訂貨平臺,及時處理預警,向營銷部門反饋異常情況,確保高檔卷煙貨源投放正常。
四要強化零售戶經營行為監管。一方面,監管卷煙零售戶明碼標價,不得故意去掉、遮擋明碼標價,不得私自涂改明碼標價簽,讓消費者購買卷煙時能看清卷煙價格。另一方面,監管明碼實價,銷售價格不得超過千元以上(含千元),一旦發現零售價格超出千元,依法依規追究客戶責任,絕不姑息遷就。
五要發動消費者共同監管。治理“天價煙”既要靠煙草部門,也要靠廣大消費者共同監管。要強化對消費者的宣傳講解,增強消費者對“天價煙”的知曉率和共同抵制“天價煙”的責任意識。同時,可以在零售戶經營場所張貼“天價煙”投訴電話、“溫馨提示”等,讓廣大消費者共同參與“天價煙”治理活動,有效預防“天價煙”的出現。
六要發揮新聞媒體監管作用。新聞媒體要經常深入卷煙工業企業、卷煙消費市場,通過進廠進店、走訪消費者,及時收集“天價煙”相關信息,對違反國家和煙草行業規定生產銷售“天價煙”行為,要予以“曝光”,營造“天價煙”治理的的良好輿論氛圍,嚴防天價煙“死灰復燃”。
總之,不論是天價煙、天價酒,還是天價月餅、天價蝦,既違規市場經濟規律,也嚴重侵蝕社會風氣,理所當然要嚴格監管、依法打擊。作為受國家專賣政策保護的煙草行業,更要深刻認識到“天價煙”的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不斷加大“源頭”治理,強化內部監管和市場監管,敢于負責、擔責、追責,為卷煙市場的持續繁榮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