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煙草專賣局作為行政執法單位的一種,執法守法是其工作的重要內容。法制現代化進程中,煙草專賣局應該優化執法過程,加強司法文書的精確程度。
司法文書是指司法機關在處理各類案件的各個環節、步驟上形成與使用的專用文書。司法文書作為書面依據和憑證,代表國家意志,適用法律,保障社會秩序。煙草專賣局在執法過程中也會涉及到立案報告、勘驗等司法文書的書寫。執法相關文書的正確書寫才能體現出行政執法的合法化水平。
在煙草專賣局行政執法中,在其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處理案件相應的司法文書中,經常會出現“我局”字樣,行政執法的相關文書里面也會用到“我局”二字。“我局”二字是口語,不宜在行政處罰等相關文書書面化用語中使用。
煙草專賣局作為行政執法單位,在行政執法時行政執法文書必須使用書面用語,執法過程不能使用當地方言。行政處罰文書發布之后公開面向全社會所有人,其中的用語必須是標準普通話,不能用口語方言形成案件處理的不合法。
煙草專賣局在行政執法時應該做到以下幾方面去完善司法文書的應用:
1、司法文書具有統一、固定的行文格式,反映參與人的身份事項、案由,案件的事實、證據、理由、結論,審理方式和人員基本內容,保證司法文書的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和有效性;
2、司法文書的內容包括敘事、舉證、說理和結論等,符合哲理、事理、法理、文理四者統一的原則;
3、司法文書的結構相對固定,標題明確,正文按照事實、理由、結論的順序排列;
4、司法文書的書寫要求字句正確、標點正確、數字正確,同時具有實事求是、準確精練、邏輯嚴密的語體風格。
綜上而言,行政執法案卷中的司法文書必須使用書面語、普通話,不能因方言等情況造成文書意義分歧。行政執法人員在操作完成行政執法各項任務時應遵守法律程序,拒絕因為文書的錯誤書寫造成案件處理的不合法現象。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