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山西市場導報報道 為促進零售業健康發展,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國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清理整頓的內容主要包括規范零售商收取使用促銷服務收費行為,禁止各種違規收費行為,零售商向供應商收費要落實明碼標價要求等。然而,供應商要想進入商場,就得先交上這各種名目的費用,已經是行業內的一條潛規則。那么———
當人們在超市里面對琳瑯滿目的商品時,可能想不到一件商品擺在貨架上需要付出多大的代價。事實上,超市商品的輸送者———供貨商們將自己的商品送入超市,往往要負擔超市收取的各種不合理費用。
供貨商為何甘愿受氣?
一個供貨商如今要想進入任何一家超市,就必須承受超市強加的各種費用,有時這樣的費用甚至有數十種之多。趙東是太原的一位食品供貨商,主要是給超市提供月餅。在和超市“打交道”的過程中,讓他感受最深的就是供貨商與超市之間地位的不平等。
趙先生說,現在供貨商進駐任何一家超市都要繳納各種名目繁多的費用,自己每年光是用于這方面的錢就在10萬元左右。2003年,他把自己代理的一種月餅送到太原的一家中小型超市銷售,進貨成本是17.5萬元,交給超市的進場費一次就要3萬元。沒辦法,只好是漲價銷售,因為銷售不佳只賣出30萬元的貨,扣掉給超市25%的回扣,實際到手的貨款只有22.5萬元,再扣掉進貨成本、運輸成本、交給超市的費用、銷售人員的工資,最后虧得一塌糊涂。
說到這里,趙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一份與一家超市簽訂的合同,這份合同標明的收費項目總共分為節慶贊助、促銷條件、返利、新店開業、商品丟失補償和商品殘損補償等幾大類。趙先生告訴記者,這些合同都是超市事先印好的,簽約的時候直接拿給供貨商,一點商量余地都沒有,如果不簽的話,商品就休想進入超市。
“可以說,我們的相當一部分利潤都得分給超市。”趙先生在為超市供貨這幾年中對此現象很是無奈。他向記者坦言,即使這樣,一旦放棄,生意就做不下去。一些賣場甚至要求把“保底毛利率”寫入合同,也就是說,不管產品賣得好不好,賣場的利潤都有保障。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平等合同,卻又只能無奈接受。
對此,美特好千峰店市場部的負責人告訴記者,“賣場有龐大的銷售體系,有著很高的知名度,面對眾多的供貨商,賣場的容量是有限的,誰進誰出,當然是超市說了算。一些費用確實不太合理,但這是市場經濟的正常現象。賣場很多項目需要支出,單靠銷售商品,利潤是很難保障的。”
消費者緣何成了最終的受害者?
據記者了解,目前在太原,如果供貨商想進入一家超市,必須交節慶費、店慶費、修繕費、廣告費、進貨返利、新店開業贊助費、配送費、合同續簽費等數十種費用,甚至超市工作人員的胸牌費、服裝費也要供貨商買單,許多供貨商為此越來越不堪重負。
一直以來,對供應商來說,名目繁多的費用是必需的。首先,同一類商品會有很多品牌,要想入選門店,第一步要有進場費或條碼費,否則貨品會被拒之門外;入場后,需有理貨費,否則商品會被擺放在不顯眼的位置;而到了節假日,促銷費、推廣費等各種費用接踵而來,不繳費的商品將失去最佳銷售時機。
正如之前趙先生所說,現在超市的收費項目可以用“多如牛毛”來形容,而且超市一發話,供貨商就要乖乖交納,有時候甚至連單據都不開。除了月底返利等,還會攤派促銷時的廣告費,促銷員的服裝費、培訓費,或者要求廠家自己派出營業員,為商超省下人工費。除了明碼收費,還有不少隱性的手段,比方說拖長貨款時間,從貨到付款改為3個月后付款,把貸款的成本轉嫁到供貨商身上。
和趙先生一樣,眾多供應商反映,盡管按照相關規定,包括沃爾瑪、家樂福等在內的零售商已經減少了節慶費、進場費等收費項目,但“東方不亮西方亮”,這邊少了幾個項目,那邊就會多出幾個收費項目。或者收費項目減少了,但提高了還未被取消的收費項目的額度,結果就是保持總體收費絲毫未減,禁止令很可能起不到應有的實質性作用。
對此,太原律師事務所專門研究零售商與供應商關系的張律師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供貨商承擔了名目繁多的費用后,要抵消被收取費用造成的損失,就得提高自己商品的價格,或者降低成本,一旦壓榨過頭了,供應商不堪重負,往往就會超越道德底線做出一些有損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超市向供貨商收取的各種費用實際上轉嫁到了消費者身上,消費者成了最終的受害者。”
多部門聯手徹底清理違規收費行為
1月10日,國家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后,我省也立即進行了安排部署。1月12日,省商務廳對外公布,從2月份開始至4月份,省商務廳將聯合省物價局、省公安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聯合開展檢查,徹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行為。
目前,我省零售行業持續穩定快速發展,涌現出了美特好、沃爾瑪、家樂福、王府井、燕莎百貨、華宇購物中心等大型零售企業,這些企業為滿足群眾需求、繁榮市場、擴大內需、促進消費發揮了積極作用。
省商務廳廳長孫躍進說到,一些零售商濫用市場優勢地位,迫使中小供應商接受不公平條款,對供應商進行不合理收費、拖欠貨款等,嚴重影響供應商的生存和發展,甚至引發連鎖債務危機,影響了零供關系和零售行業的健康發展。為此,山西上述六部門組成了工作協調小組,將對零售商去年的違規收費情況開展聯合檢查。
孫躍進表示,國家清理整頓對象須同時滿足“最大單店營業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門店數超過20家、2010年銷售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三項條件,而我省將凡滿足此三個條件之一的零售企業均納入整頓范圍。對于供應商反映存在違規收費行為的其他零售企業,也可納入清理整頓范圍。
據介紹,此次清理整頓工作旨在規范零售商收取使用促銷服務收費行為、禁止各種違規收費行為,要求零售商落實向供應商收費明碼標價等。零售商及門店只要滿足整頓內容,除規范促銷服務費外,還將重點禁止以簽訂或續簽合同為由收取費用、要求供應商無條件提供銷售返利等行為。
孫躍進表示,對檢查中發現自查不到位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從嚴處理,對發現自糾不到位的要嚴格監督整改,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有關整改結果。
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表示,“不是所有的零售企業都有違規行為,不是所有的零售企業都將整頓。符合規范的促銷服務費是允許的,但是除了符合規定的促銷服務費以外,包括所謂的進店費、店慶費、條碼費,都是不應該收取的,而且這些費用的收取都是有悖于商業的經營原則的。”
要真正治理亂收費現象,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違規收費并非易事,一是影響了超市的利益,斷了他們來自供應商的財路;二是零售商和供應商一對一的關系,第三方想要干涉并不容易。并非表面取消一部分收費名目,而應是建立合理透明化的價格體系,并從經濟上嚴懲違規收費者,這還要靠多個主管部門切實負起責任,形成合力。
記者手記
治理“商超”亂收費還需“標本兼治”
如今,供應商抱怨的不僅是“收不收費”的問題,更是收貨、上架、陳列等所有環節“層層收費”的問題。一些供應商為了把自己的貨銷售出去,爭奪優先權,必須付出額外的隱性費用。調查顯示,收取各種費用已經成為一些零售企業重要的盈利模式,各種費用的收入甚至已經超過了主營業務的收入。據不完全統計,一件商品最終售價的20%-30%以各種收費的形式被零售企業賺取了。
而在這種情況下,多出來的流通費用會間接推高商品價格,造成一定程度的物價虛高并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或者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供應商為壓低成本而降低商品品質,承擔后果的還是消費者。為了降低流通成本,也為了讓消費者購買到物美價廉的產品,維護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必須向個別零售企業的違規收費行為說不!
從長遠看,供應商應該著眼于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憑借優質的產品形成對零售企業的議價權;對于零售企業而言,則應該專注內部管理,加強品牌建設,提升服務質量———這也許才是治理商超亂收費的根本之策。
新聞鏈接
零售賣場六類收費被叫停
日前,我省已制定《山西省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實施方案》,成立由山西省商務廳、物價局、公安廳、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等六部門組成的“山西省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協調小組”,具體負責清理整頓日常事務。
此次將重點禁止違規收取六類費用:以簽訂或續簽合同為由收取的費用;向使用店內碼的供應商收取超過實際成本的條碼費,或在商品供應商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商品條碼并可在零售商經營場所內正常使用,但零售商仍向商品供應商重復收取的店內碼費用;店鋪改造、裝修(飾)時,向供應商收取的未專門用于該供應商特定商品銷售區域的裝修、裝飾費;與促銷無關或超出促銷需要,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重新開業、企業上市、合并等為由收取的費用;要求供應商無條件提供銷售返利,或者約定以一定銷售額為返利前提,供應商未完成約定銷售額須返還的利潤;其他與銷售商品沒有直接關系、應由零售商自身承擔或未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